120,699
编号:
E000048187
中文姓名:
马述和
姓名拼音:
Ma Shuh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元宝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元宝区兴隆街97号,邮编118000
宁 伟 法院院长,手机 13942587528,宅电:0415-7187528
王玉娟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941500199
孙 同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841505818
胡长军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942568599
孙 颖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604156565
马述和 法院刑事庭庭长,办 电2277256,手机15941580223
黄兴华 法官
李铁军 法官
近照:
家庭住址:
马述和 法院刑事庭庭长,办 电2277233 2277256,手机15941580223
迫害事实: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对大法弟子王香菊进行非法庭审,该院王院长(女)、刑事庭庭长马述和先后对律师声称:“只能做有罪辩护;越辩护判的越重。”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马述和赤裸裸地说:“如果律师辩护,就打断律师辩护,三次打断就将律师驱逐出法庭。”“只能在情节上做简单辩护”,不要给他“找麻烦”,要按照他的要求做。庭审过程中,马述和多次打断律师的讲话,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举动。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雪梅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迫害近四个月,出现严重的心脏病症状,近日多次突然休克,生命危急。就这样,元宝区法院还要在三月十八日非法庭审王雪梅。

王雪梅代理律师向法官马述和指出:“办案机关对我的当事人所有的取证从哪方面都构不成犯罪,希望法官秉公执法。”法官马述和却说:“中国现在就是这个状况,法轮功是国家定性的事,610、政法委主导法轮功案子,我说了不算”。并告诫律师:“不许当庭提法轮功不是×教,如说,一次示意,二次驱除法庭。”

法轮功学员宋桂香代理律师到法院阅卷时,法官马述和告诉宋桂香的代理律师: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越辩判得越重。二、不能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进行辩护。如果律师非要辩,他就要敲法锤,辩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后就要将律师赶出法庭。”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下午,郑淑春在丹东市内一小区楼道内贴真相不干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下午三点半左右遭丹东六道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六~七点六道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刚和另一警员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箱等私人物品,当晚十点左右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金固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一点,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对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淑春开庭,律师要求法官把郑淑春的手铐和脚铐拿下来,被法官马述和拒绝了。律师说:最高法院的规定对被告人可以不使用械具,马述和说:“上面的规定我不管,我这是省里和市里的规定。”

主审法官马述和快速的说念完参加庭审人员的名字,公诉人尚书也是快速的念完公诉书,非法强加给郑淑春的罪名是涉嫌所谓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尚书问郑淑春:“你曾经判七年,回家后你为什么还继续炼?”

郑淑春说:“我有一身的病,肾炎、心脏病、类风湿等,后来还得了肝癌,是炼法轮功都好了,不然我早就死了。我想让更多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好的,想让更多的人身体健康。”

在问的过程中,郑淑春听力不好,几次站起来问尚书问的是什么,站起来也显得没有力气。对于郑淑春听不清或没听懂站起来把身体往前移,法官马述和在笑,下面坐着的便衣中也有人笑。

律师问郑淑春:“派出所的笔录上的签字是不是你自己签的?”郑淑春说:“是我自己签的,我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我也不认识字,我让他们(指的是警察)念给我听,他们不念,他们说:你签吧,保证对你有好处,我们不能害你。”

郑淑春还说:“在派出所里我饿了,我让他们拿我的钱给我买吃的(从我身上搜的钱),他们都不给买。”

因为郑淑春和律师的距离远,再加上她听力不好,律师一个问题要重复的问几遍,马述和不耐烦了,说律师问的遍数多了,律师说:我总得问明白问题吧。法官就敲锤了。公诉人对郑淑春的非法指控,都被律师一一驳回。

在最后陈述时,律师从郑淑春的家境、她的遭遇、以致修炼法轮功的给她带来的益处和修炼法轮功、传播法轮功资料不违法,是合法的,讲的有理有据,真挚感人。律师请求法官对郑淑春无罪释放。

尚书在最后陈述时说:从郑淑春家搜出的法轮功的宣传品的数额足以构成犯罪,郑淑春以前被判过七年,属于“累犯”。

最后法官马述和问郑淑春想说些什么,郑淑春说:你们给我定的罪名我不承认,我没有罪,我的所作所为没有对社会和他人有任何不良的影响,我要回家。

开庭的过程中,在律师说话时,法官马述和几次和他旁边陪审的一个女的笑着小声嘀咕着什么。尚书也和这个女陪审员相互看着笑。律师见状对法官马述和说:这有损法庭的严肃性。

尚书旁边坐着那个穿着便衣的男的,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在马述和旁边的女陪审员也快要睡着了。整个开庭中,时不时的有人进来旁听,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大约有将近二十人。非法庭审两个多小时后休庭。

休庭后,家属见到郑淑春脸色十分苍白,两手冰凉没有一丝血色,北方的十二月,气温零下十几度,她只穿着一个薄的棉马甲和一件薄毛衫,冻得直打哆嗦,走路和说话都没有力气,脚和手上是冰凉的铁铐。

马述和和尚书两人都曾多次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每次马述和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前都要警告律师:“不许律师在庭上说法轮功不违法,不许说对法轮功有利的话,不然就敲锤。”当郑淑春家人对他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有罪,法轮功不是×教”时,他说:“这些我都知道”。郑淑春家人也多次给尚书写信希望他依法办案,守住自己的良知,撤销非法起诉。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学景、孙立豪非法庭审。上午十时左右,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带到法庭,赵雪景是被人搀扶进法庭的,身体看起来非常虚弱,孙立豪也显得比被绑架之前消瘦许多。她们俩人从开庭到结束都是被戴着手铐及脚镣相连的刑具。审判台上有四人,两名公诉人、法官及书记员。旁听席上坐有十几位家属及多名八道派出所警察和着便衣的人员。

公诉人当庭宣读对她们的非法指控,即:所谓的刑罚三百条。两位法轮功学员家属找的都是当地的律师出庭辩护,法官马述和在开庭前就告诉两位辩护律师:如果要做无罪辩护,就别辩了,辩了也没用。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庭上都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最后马述和问她们还有什么说的,她们要求法官及陪审员要依法办案,并要求无罪释放。整个非法庭审时间近一个小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0/辽宁法轮功学员2016-2017年遭迫害情况综述-36588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8/丹东法院开庭-赵雪景、孙立豪驳斥非法指控-36016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8/修法轮功获新生-郑淑春遭七年冤狱又被构陷庭审-339080.html
遭冤判3年半,丹东市宋桂香依法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1/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3306.html
旁听庭审遭绑架 丹东王雪梅被迫害命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5/旁听庭审遭绑架-丹东王雪梅被迫害命危-306266.html
丹东法院执法犯法 阻挠律师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0/20612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