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小弟子曹蕊就读黑龙江省鸡东县八五一零农场场直小学,二零零三年,曹蕊的母亲出狱回家,曹蕊又回到妈妈身边,她对曾经被逼迫的反对法轮功的行为,写了严正声明。当时班主任老师贾秀峰(女,语文教师)正对曹蕊不愿入团感到不解,多次找曹蕊谈话,再加上公安局到学校找曹蕊谈话的事,于是曹蕊以日记的方式给班主任写了一封信,希望贾能明白真相。然而贾秀峰把信教给了学校,学校告诉了公安局。公安局刘月英(女)和另一警察到学校找曹蕊,并威胁、呵斥她,说:“不要以为你是未成年人我们就不能给你判刑,现在国家有少年教养所,专门劳教小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