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锦州市凌河区中共当局操控法院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已经被折磨的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女学员王丽阁。
整个所谓的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医护担架上完成的。审判长: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法庭组成人员:刑事庭庭长孟莹,副庭长王锦文;伪公诉人: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伟慧。
当天上午九点左右,身体非常虚弱的王丽阁,被法警抱进法庭。刚开了二十分钟,王丽阁就心脏病发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王丽阁的手臂不停的抖动,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但是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身体安危,坚持把庭开完,强行走完所谓的法律程序,中午十二点二十分所谓的庭审结束。
一个月后的九月十八日下午两点,该法院再次上演丑剧,对王丽阁进行非法庭审。
据目击者透露,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王丽阁当天是被抱上法庭的,她刚坐在椅子上不久就昏迷了。主审法官周军就让王丽阁躺在地上,然后匆忙读完构陷王丽阁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书。整个过程王丽阁都处于昏迷状态。
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在开庭前未通知王丽阁的辩护律师,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剥夺当事人合法权益。
鉴于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对王丽阁非法重判,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王丽阁的家人找到此案的承办人、刑事庭副庭长王锦文理论,王锦文谎称开庭前联系过王丽阁的辩护律师,是律师自己不来,还说王丽阁身体很好。事实上,王丽阁的律师并没有接到锦州市凌河区法院的任何通知,王丽阁的家人和律师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的这种违法行为表示非常气愤。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顾王老师的安危,对非法开庭,其家属聘请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韩智广律师为王丽阁做了无罪辩护。陆昊在开庭前恐吓韩智广律师,不许为法轮功辩护,态度十分嚣张。王老师躺在担架上受审,中间休克。伪法官周军、孟莹、王锦文等人强行走完所谓的法律程序,王老师被非法构陷四年后送至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省锦州市六十三岁的陈桂英,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九月十五日遭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给陈桂英强加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存在的。
审判长王锦文给陈桂英强加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给陈桂英强加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存在的。审判长最后宣布择日宣判。陈桂英的亲朋在旁听了非法庭审后表示,这个所谓的庭审充份暴露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非常荒唐的,完全违法宪法、侵犯人权。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亚娟。审判长王锦文执法犯法,撒谎编造理由,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两名家属到庭。
面对公诉人陈娓佳的肆意构陷 ,辩护律师慷慨陈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庭上徐亚娟陈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辩护律师要求当庭释放。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长达四个多月的徐亚娟接到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送来的判决书,她被非法判三年。徐亚娟不服,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