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法弟子多次参与绑架、审讯、搜查;是二零零一年漳州市两期邪恶洗脑班中不法人员之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一处(现改为国保支队)处长卢坤山与卢勇鹏等人将大法弟子黄美玲带到漳州市公安局“问话”。第二天早上六点,芗城区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其中一个是姓王)上门,将挂在她家墙上的一套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强行摘走。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晚,石素美被带到芗城公安分局一科(现为国保大队),卢坤山、余和木、张志权、卢勇鹏、吴姓警察(一九五五年生,家住漳州市财贸学校宿舍)、林瑞进等多人对石素美进行审讯,追逼她说出当天傍晚交给林丽苹的那几份经文的来源。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黄美玲又被绑架到通北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黄美玲质问卢坤山为何抢走私人物品却连收据都不给时,卢坤山随即从他随身带着的公文包里取出收据,对黄美玲说:“你看好了,收据就在这儿,就是不给你啦!你又能怎么样呢?”流氓嘴脸暴露无遗。此次黄美玲又遭十五天的非法拘押。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半夜十二点,卢坤山、卢勇鹏等人闯入黄美玲家到处搜查,抢走所有大法书并将她强行带到芗城公安分局非法审讯,至二十六日傍晚送本市南靖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晨炼以后,张花玉写了一条短讯,通过互联网,将本市陈美芬等十几人到公园晨炼被拘捕的事告诉海外功友,海外功友将此事发往明慧。张花玉把参加晨炼的人数写错了,多写了几个,国保人员抓住把柄,构陷张花玉为“勾结境外机构”。同年十月二十五日,张花玉被劫持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漳州市公安局一处(现改为国保支队)副处长余和木、警察张志权和卢勇鹏是张花玉的“专案组”。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国保人员将吴永鑫绑架到芗城国保,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后转到漳州市西城宾馆软禁。市、区国保朱加明、卢勇鹏、刘炜,天宝派出所及天宝镇综治办等多人闯到吴永鑫家进行非法搜查,将吴永鑫家的电脑等许多私人物品全部抬走。
在西城宾馆,由“六•;;一零”吴两同、市公安局副局长林骏主持,市、区国保余和木、朱加明、刘炜等人配合,天宝方面由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李泊成主持,共同安排国保、天宝镇及派出所等二十多人,排成六班,每班四人对吴永鑫进行二十四小时监管洗脑逼供,每天只让睡三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