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048336
中文姓名:
王方
姓名拼音:
Wang F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凤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代检察员。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宋善凤、李秀香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李庵琪、代理审判员王国军、封良宏,龙凤区检察院检察员徐民义、代检察员王方。

后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在没有作出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对宋善凤、李秀香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半和三年。宋善凤、李秀香现被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1/2068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