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48470
中文姓名:
王学军
姓名拼音:
Wang Xue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娄底区号:0738 邮编417000)
值班电话:8312473 传真:8312473
局长 张喜群 13907385118 8266188(办电)
政委 刘伟 13873816168 8213008(办电) 8213388(宅电)
办公室主任 李宙 13307388158 8312473(办电)
娄星区公安局政工科:0738-8288095
娄星区专管国保大队事务的副局长:罗文卫 电话:0738-8220506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队长:兰琳 电话:13907380126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副大队长:李刚军 电话:13548806192
近照:
家庭住址:
一、 主要责任人(娄底区号:0738):可打0738-114查询相关电话号码
娄星区专管国保大队事务的副局长:罗文卫 电话:0738-8220506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队长:兰琳 电话:13907380126
娄星区六一零 办公室电话:0738-8288610
主任:张运根(兼任娄星区政法委副书记)  电话:13327380186
副主任:魏筱鹏(兼任娄星区宣传部副部长)电话:13508447729

二、娄底市委
湖南省娄底市委 值班电话: 8312210 传真8213104
市委书记 林武 13973858698 8229666(以下皆为办公电话)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张硕辅 13657385111 8238699
市委副书记 姚正先 13973879866 8230333
常务副市长 田福德 13786859988 8314228
纪委书记 刘和生 15073839888 8269829
副市长 李向群 13807388168 8312650
政法委书记 易春阳 13907380048 8328548
宣传部长 童名让 13907388899 8260066
组织部长 李江南 13873880000 8238218

三、娄底市政法系统
市政法委 值班电话 8227937 传真 8221902
书记 易春阳 13907380048 8328548(办电)
办公室主任 朱坤 13707380939 8313623(办电) 8329148(宅电)

市公安局 值班电话 8566909 8802110 传真 8566934
局长 杨建杰 13973830110 8566666(办电) 6536188(宅电)
警令部主任 陈开军 15307380166 8566916(办电) 8226166(宅电)

市国安局 值班电话 8328100
局长 陈侃 13337381068 8328848(办电)

市委610办公室 值班电话 8230071 8230671 传真 8230071
主任 曾海凡 13607387668 8223312(办电) 8232589

市综治办
主任 袁跃进 13707383878 8328365(办电)
副主任 向健勇 13873881268 8328593(办电) 6822852(宅电)

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值班电话 8312473 传真 8312473
局长 张喜群 13907385118 8266188(办电)
政委 刘伟 13873816168 8213008(办电) 8213388(宅电)
办公室主任 李宙 13307388158 8312473(办电)

四、湖南省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长沙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 (湖南省委大院内)
邮编:410011
传真:2219674
主任: 申昱  2219065
副主任:蒋和平 2215011
副主任:刘道龙 2215271
助理巡视员:江勇忠 2219459
秘书处处长:贺曦  2215161
值班电话:2219664


迫害事实:
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中队长。

2008年9月上旬,湖南娄底市60多岁的大法学员刘德新、廖玉娥和40多岁的邓建华在家学法时,被娄底市610恶徒魏晚鹏及国保大队恶警罗文卫、兰琳、李刚军、王学军等人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迫害期间,邓建华腿被打断。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三人才陆续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是: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贺锦林、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张传利、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兰志学分别为刘新平、欧阳钟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开始,参与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周敏,37岁左右,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谈到修炼法轮功身体受益就打断其话,态度粗暴。参与非法庭审的公诉人是娄星区检察院的刘刚等两个男的。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检察院的刘刚。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兰琳、副大队长李刚军、中队长王学军,民警:贺元潮、唐雨莹、胡建业、曾海平、黄国强。娄底市涟钢公安局钢城分局:陈善华、刘隆平、龙志生、刘克华、彭雕、伍映芝、蒋浩洋、梁志训、王洪明、刘质斌。

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有家属到娄星区法院要求无罪释放修炼真善忍的家人,法院人员称八月十一日“会有结果” ,意思是法院将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冤判。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庆峰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欧阳钟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贺锦林非法判刑二年,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娄底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4/228318.html
湖南娄底法院欲冤判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1/228187.html
湖南娄底法院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6/219897.html
湖南娄底市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9/20677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