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何坚、陈涵、陈思在二零零三年被武汉市、江汉区两级“六一零”及公检法合谋“协调”,罗织罪名、编造证据,指控三位大法弟子利用广播电视设施传播法轮功信息,将他们枉判入狱。
刑满后,他们又将坚持信仰、不肯“转化”的陈涵等人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为此“案件”,江汉区“六一零”的主要打手屈申及具体负责枉法公诉的江汉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周恩静等人因此受到邪党上级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