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东港市法院给法轮功学员郎庆晟和张庆贵二人非法开庭。郎庆晟的家属从他们内部得到开庭的消息,立即赶到法院,东港法院法官李新田、刘文国等人却欺骗家属说:“今日不开庭,以后什么时候开庭,法院会通知你们。”家属信以为真,就离开了法院。家属刚一离开,办案人李新田就宣布“开庭”。所谓的开庭,就是在没有任何人旁听与辩护的情况下,只向郎庆晟本人宣读他们的非法判决。前后过程不过半个小时,他们自己叫“秘判”。将郎庆晟和张庆贵均被非法判刑六年。郎庆晟上诉至丹东市中级法院,丹东中法与东港法院狼狈为奸,维持东港法院的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大法弟子江志秋的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副庭长李新田和审判员刘文果,告诉律师二十三日不开庭了,改到以后开。律师没去同他们争执,只是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刘文果说,此事需要请示请示辛吉辉。二十分钟后回来答覆律师:“案宗只能抄写,不能复印。”律师正告他们,“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复印当事案卷是律师的执业权力。”并将法律有关条文讲给他,刘文果不听。律师无奈,只好一边抄写案卷一边劝其纠正违法行为。可是没抄上几页,刘文果又说他家孩子住院打针,他要赶去护理孩子,要求律师停止抄写。
辽宁省东港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检法院合谋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非法庭审六十多岁的农妇、法轮功学员周公清老人,法院完全漠视北京律师为老人做的无罪辩护,在宣布休庭后一周后,偷偷对周公清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目前(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周公清老人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周公清的法庭审判长刘文国,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此次在律师辩护时,他多次无理打断律师,干扰律师辩护,最后“休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律师到东港市法院要求阅卷,办案法官李新田要求只能摘抄,不得拍照、复印,律师指出阅卷是律师的合法权利,李新田表示:“我们这就这规定,你愿意上哪儿告上哪儿告!” 当律师从法院出来后,法官刘文果紧跟其后,还为接送律师的车子拍了照。而后律师到丹东市中级法院进行投诉,丹东市中级法院竟声称下级法院他们管不了,让律师找东港市法院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