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8647
中文姓名:
辛吉辉
姓名拼音:
Xin Jihu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港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郭志辉 院长、党组书记,办电:0415-2277555,手机13704950008
唐贵君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办电:2277599,宅7173087,手机13941521849 。
高庆良 副院长,办电:2277566,宅电:7555230,手机13898521566 。
辛吉辉 副院长 办电:2277597,宅电:7132769,手机13941574609。
张春阳 副院长、纪检组长办2277577手机13941511276
邵 丹 副院长,办电:277567,宅7178657手机13804151388 。
刘 忠 副院长,办电:2277486 ,宅7129486手机13354157788 。
肖荣成 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办电:2277557 ,13009200643 。
李新田 刑事审判庭庭长。,办电:2277521,手机13019807219。
于修龙 执行局局长 办2277578宅7176818手机15841588258
刘凯芳 审委会专职委员 办2277522宅6612982手机13514159785
柳庆威 法警队队长 办2277500宅7129435手机13516078777
杜永新 法警队政委 办2277636宅6612228手机13050395858
汪官胜 前阳法庭庭长 办6675192宅7146701手机13842597796
姜利民 大东法庭庭长 办7105467 手机13050368731
张 强 长山法庭庭长 办6625030手机13188353133。
刘 丹 十字街法庭庭长 办7992217手机13604959552。
任广慧 孤山法庭庭长 办6620490宅7141335手机13904151888。
刘长胜 刑事审判庭办案,电话: 7121474
刘文果 刑事审判庭办案,手机15041515757 。
韩贵元 刑事审判庭办案,手机13704955586 。
王莹莹 刑事审判庭办案,手机13464550305 。
张 林 刑事审判庭办案,手机13842598096 。
宋清华 书记员,18241587860。
邵贵国 立案庭庭长,办电:2277561,手机13604951111 。
近照:
家庭住址:
辛吉辉(刑事庭长):办:2277502手机:13941574609

迫害事实:
东港法院刑事庭长。

二零零五年的正月十五前后,东港市公、检、法合谋将大法弟子宁兆光非法判刑四年,后因勒索家里一万元,又改判三年。参与迫害宁兆光的有当时东港市检察院的马光远、于德旭;东港法院的审判长辛吉辉,审判员刘丹、由英春,书记员宋清华。宁兆光被非法送进沈阳监狱城迫害。在那里被关押二十多天后,又转押到辽宁抚顺南花监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东港市公安局与本溪劳教所合谋迫害宋积威。恶警利用酷刑“抻床”折磨宋积威一个多月,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底,将宋积威转押东港看守所。十二月十二日,东港市法院将宋积威非法秘判三年六个月。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十分,宋积威的老父亲及亲属又来到法院。门卫拦住家人,家人提出上个月王传文告诉开庭的事,门卫却一口否认,说没有此事。十二月十七日上午九、三十分,宋积威家人又来到法院,有消息说辛吉辉是办案人,因此家人要求见辛吉辉。门卫联系后,辛吉辉电话中回答:“法轮功的事儿不接待。”当日下午,家人再一次来到法院,在强烈要求下找到了辛吉辉。辛吉辉对家人说:“宋积威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轮功要推翻共产党,所以要给他判刑。”说完后将家属逼出了办公室。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大法弟子江志秋的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副庭长李新田和审判员刘文果,告诉律师二十三日不开庭了,改到以后开。律师没去同他们争执,只是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刘文果说,此事需要请示请示辛吉辉。二十分钟后回来答覆律师:“案宗只能抄写,不能复印。”律师正告他们,“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复印当事案卷是律师的执业权力。”并将法律有关条文讲给他,刘文果不听。律师无奈,只好一边抄写案卷一边劝其纠正违法行为。可是没抄上几页,刘文果又说他家孩子住院打针,他要赶去护理孩子,要求律师停止抄写。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律师再次来到法院,仍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辛吉辉坚决反对,并说是否允许复印,需要律师同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谈话以后再定。律师觉得十分荒唐,就去找主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宁伟,宁伟的态度与辛吉辉一样。

我是法轮功学员江志秋的女儿,我叫王立春。我和我所有的家人、亲人控告辽宁省东港市公、检、法及政法委“610”合谋陷害、非法枉判我母亲江志秋的罪行。

7日21日上午我们去东港法院找办案人,依法要求法院把时间往后拖延两天。办案人李新田与刘文果却说这事得刑事庭长辛吉辉批准。我们又去找辛吉辉,辛吉辉一口咬定说时间不能改。家人恳求他能行点儿好,别冤枉这么大岁数的老人,那样对他本人不好,并提醒他魏殿东(副庭长)给4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遭恶报患肠癌一事。辛吉辉涨红着脸说:“要讲得癌,我应该最先得癌,因为我判的大法弟子最多。别用报应来吓唬我,我不信那一套”。而且重复时间不能往后延,还说些不好听的话。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在院长郭志辉、副院长辛吉辉的指挥下,东港法院办案人、法官李新田和韩贵元将滕秀玲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不开庭,不通知家属,也不给家属判决书,秘密下判决。九月二十二日,李新田、韩贵元和书记员宋清华三人到丹东看守所,强迫滕秀玲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滕秀玲拒绝签字。在三名恶人的逼迫下,滕秀玲当时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三名恶人趁机拽过滕秀玲的手强按住,在判决书上按了手印。在非法判决书上,清楚可见滕秀玲按下的不正常的手印。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郭运兰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东港市长山派出所恶警非法罚款三千元,不给收据。同年九月,郭运兰再次遭绑架,被非法批劳教一年,送进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郭运兰被非法洗脑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郭运兰被东港市国保大队王润龙与花园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进东港看守所。同时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十几本法轮大法书籍。郭运兰在看守所与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被看守所女管教恶警纪皓洁扇耳光毒打。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捏造事实,将郭运兰提交检察院。东港市公、检、法合谋将郭运兰非法判刑三年,投进沈阳大北监狱(后改沈阳女子监狱)。郭运兰在监狱再次被强制洗脑,遭各种体罚、酷刑折磨等迫害,导致后来神志不清、失忆等状态。出监后,郭运兰继续学炼法轮大法,身体又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零年九月遭绑架讲起。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郭运兰去东港长山镇亲戚家串门,途中给过路人讲法轮功受中共栽赃迫害的真相,被恶人诬告。郭运兰从亲戚家往回返的途中,路经东港市长山镇派出所时,被恶警绑架。恶警将郭运兰绑架到警车上,拉到她家非法抄家,将家中的大法书籍、资料等东西抢走。 郭运兰被绑架到长山镇派出所后,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润龙亲自赶到派出所指挥审讯郭运兰。郭运兰因不配合配合邪恶而被投入丹东看守所。一个月后,国保大队王润龙在长山边防派出所所长吴大龙、指导员刘明涛、副所长孙洪宝等人的配合下,又以完全捏造的事实与罪名,将郭运兰非法提交给东港检察院。

同年十一月初,东港检察院恶人曲红玲(多次非法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与东港市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润龙、长山边防派出所所长吴大龙、副所长梁传伟等人合谋伪造事实,将郭运兰非法提交给东港法院。同年九月十二日起,郭运兰一直被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十一月十九日,郭运兰遭看守所恶警毒打后,阴道大出血,危及生命,被送到丹东妇女儿童医院抢救了一天一夜,丹东看守所打电话给东港市法院,时任刑事庭长辛吉辉等人去丹东妇女儿童医院调查核实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将郭运兰放回家。同时逼迫郭运兰的丈夫于军做“担保人”,并强迫于军在“担保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郭运兰回家后被监视居住。

同年十二月底,东港法院以“证实身份”为谎言,两次传讯郭运兰。多年来,郭运兰因多次被东港市公、检、法非法绑架(四次)拘留(二次)、劳教一年、判刑三年,不知道他们又要搞什么名堂,除了害人,他们没有好事,所以就没顺从他们。随后,东港市公、检、法因郭运兰没去法院,合谋构陷迫害郭运兰,在互联网上发“通缉令”,诬陷郭运兰是“逃犯”,为非法绑架郭运兰制造借口。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治处主任沙月霞和国保支队“反×教大队”大队长闯入郭运兰家,进门就说是“逃犯”,并说郭运兰已被判刑,现期属监外执行。逼迫郭运兰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被郭运兰当即拒绝。

恶警杜国军和沙月霞见郭运兰不顺从,当即出手绑架郭运兰。郭运兰屡遭非富迫害,多次出现失忆、神志不清的状态。此前因东港市公检法与当地边防派出所的连续骚扰迫害,郭运兰身体始终没有恢复正常。所以在被强行推上警车时,郭运兰当即昏倒在地。

就在这种情况下,杜国军和沙月霞把郭运兰推上警车,同时绑架了丈夫于军。夫妻二人一起被拉到丹东国保大队。杜国军和沙月霞让郭运兰在他们伪造的诬蔑法轮大法、强迫放弃修炼的“假保证书”上签字,可郭运兰当时出现昏迷、神智不清的状态,杜国军和沙月霞就逼着郭运兰的丈夫于军来代替签字,威胁于军:如不签字,就要把郭运兰再次劫持到丹东看守所。想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郭运兰遭丹东看守所的警察毒打,后被迫害致大流血,险些失去生命,于军只好违心的顺从,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东西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恶警杜国军和沙月霞得到了于军的签字后,将他们夫妻又拉到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又逼着于军在“担保书”上签了字,才将二人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东港长山边防派出所指派警察梁传伟等人到郭运兰家,告诉其家人说,郭运兰的案子在二零一零年底就到东港法院了。因为郭运兰身体有病,法院不给判了,现在案子又给退回到办案单位,现在是我们接手办这个案子”,叫郭运兰跟他们到东港检察院去签字“结案”。郭运兰信以为真,被梁传伟拉到东港市检察院。

到了检察院以后,一个矮个子瘦男人(郭运兰不认识) 拿来一张空白纸,上面一个字也没有,逼着郭运兰在这张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郭运兰记住了当时她身边就两个人:一个是给她空白纸的矮个子瘦男人,另一个就是骗她去检察院签字的警察梁传伟。郭运兰弄不懂,纸上一个字没有,为什么要再空白纸上签字,就问:在这上面签字干什么?二人回答:签了字,就不通缉你了了,你就自由了。郭运兰当时神志不清楚,脑袋反映不过来,没有识破他们的伎俩,在他们的逼迫下,稀里糊涂在空白张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局法制科、长山边防派出所、东港检察院、东港法院等部门得到了郭运兰按的手印和签字之后,又从新伪造了事实与罪名,再次给郭运兰非法判刑。

同年九月二十日,郭运兰夫妻又被梁传伟骗到东港法院,去去到之后接到一份“起诉书”,东港市法院强迫夫妻二人签字,同时被告诉要在“十月一”之后给郭运兰非法判刑。同时用“担保人”的名义来威胁于军,要于军保证看好郭运兰,否则追究他的责任。“起诉书”满纸谎言,其中将郭运兰的丈夫和女儿非法判刑郭运兰的“证人”写到这份非法“起诉书”里。于军做梦没有想到这些中共教育出来的公、检、法不法之徒,迫害好人的手段如此卑劣,视法律为儿戏。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警察梁传伟又以同样的手段,将郭运兰母女骗到东港法院去签字,谎称给郭运兰“保外就医”,梁传伟向郭运兰保证,去法院签字百分之百是给郭运兰保外就医,签完字就回来,保证没有什么不好。郭运兰的女儿在梁传伟的一再保证下,再次信以为真,真的以为签完字母亲就不再受迫害了。梁传伟驱车在法院门口等候。母女被骗到法院,签完字以后,刑事庭长李新田宣布要给郭运兰判刑,并且威胁郭运兰道:你要是配合我们,保证以后不炼法轮功了,就给你轻判,不配合我们,就给你重判!郭运兰原以为是来办理“保外就医”的,万没想到被骗到这里,接受他们的非法诬判的。在巨大的精神打击、刺激下,郭运兰当即昏倒,肢体不灵(偏瘫)。郭运兰的女儿立即质问梁传伟:“你不说来签字,给我妈保外就医吗?!”梁传伟回答:我不知道是给你妈判刑。

东港市法院李新田等两男一女、三名流氓法官,强行将肢体不灵郭运兰架起来,推上警车,郭运兰的女儿跟着跳上车,看到母亲倒在车座上。流氓女法官逼她下车,不许她陪在郭运兰身边。梁传伟给“说情”,李新田同意她留在车上。郭运兰被拉到丹东振兴区肛肠医院体检送看守所,医院查出郭运兰有严重的脑梗病症状,血压高达220.丹东看守所因郭运兰身体状态危重而拒收。流氓法官李新田等人,拉着郭运兰返回东港市,到东港市中心医院伪造了一个假诊断,于当日下午再次将郭运兰送进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东港法院非法庭审郭运兰。郭运兰在肢体不灵的情况下,双手、双脚被铐着,戴着手铐、脚镣,被架到法庭。在场旁听的都是丹东市政法委、“610”、丹东国保支队和东港市公检法的人,据说辽宁省“610”也来人了。郭运兰家只有郭运兰女儿一人参加旁听。

在法庭上,流氓法官李新田问郭运兰:你认不认罪?郭运兰回答: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我有什么罪?李新田立即打断:好了,不要再说别的了,就说你认不认罪?郭运兰回答:我没有罪。随后,东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事实给郭运兰非法构陷诬判三年。据说原定给郭运兰判二年,因为杜国军给加的“逃犯”这个罪名,又给郭运兰加判一年。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丹东看守所与东港法院合谋,在不通知家属、不给家人判决书的情况下,将郭运兰劫持到辽宁沈阳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迫害。

东港法院至今不给家人判决书,家人找派出所、找法院去要都不给。为此,家属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为其无罪辩护,帮助查明将郭运兰迫害致残的凶手。

郭运兰目前被关押在辽宁沈阳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地址在原马三家劳教所)。看押郭运兰的两名警察警号:男,2108358 ; 女,2108713 。

郭运兰身体偏瘫,两腿已经不能走路,被人架着,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差。看押警察说,郭运兰已够 “保外就医”条件,但因她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监狱不给“保外”。家人聘请律师帮助了解郭运兰冤狱情况,辽宁沈阳女子监狱至今拒绝律师会见郭运兰。从二零一四六月至今,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一直拒绝律师会见郭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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