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大法弟子江志秋的律师再次来到法院,仍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刑事庭长辛吉辉坚决反对,并说是否允许复印,需要律师同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谈话以后再定。律师觉得十分荒唐,就去找主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宁伟,宁伟的态度与辛吉辉一样。
据不完全了解,在宁伟任东港法院刑事庭长与法院主管副院长期间,东港市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七人;二零一二年十月被中共邪党提拔为丹东市元宝区法院院长以后,宁伟更加卖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先后有郭庆(3年)、高文媛(3年)、李丽华(3年)、张琳(2年)、李慧(3年)、刘斌、刘洋等至少十一人被非法判刑。
至少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判刑入狱。法轮功学员张琳被非法判刑三年,她的孩子才刚刚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