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华自1999年7月20日,一直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以下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1999年7月20日后,法轮功学员杨宗海、陈天杰、杨宗波、杨宗英、杨云杰、卜凡伟、董春生、孙跃森、沙兆金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邓华到大兴安岭驻京办事处非法审讯后,带回塔河县公安局,之后投入塔河看守所关押15天。
2001年11月,邓华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马青玉抄家绑架,使马青玉被拘留3个月,导致其被迫交4000元保释金。单位强制扣罚款约500元。
杨宗波被放出来后,又来到天安门,被武警绑架到前门派出所,搜出身上随身听一只和《转法轮》一讲。一个武警作笔录审讯,问杨宗波干啥来的,问他选师父大法还是选共产邪党,杨宗波毫不犹豫的选择师父、选择大法。警察就把杨宗波和许多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屋里,不给吃喝。后来杨宗波被送到大兴安岭塔河县驻京办事处。大兴安岭塔河县建设派出所所长邓华伙同警察张杰赶到北京后连夜非法审问杨宗波,搜去杨宗波身上400元钱,又用手铐把杨宗波和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卜繁伟、董春生铐在一起,绑架至塔河县看守所。
在塔河县看守所塔河政保科史伟非法提审杨宗波、拍桌拍凳对杨宗波大喊大叫。并派人到杨宗波家中搜走两幅法轮图形。关押期间杨宗波被不断非法提审迫害,逼迫看邪党污衊法轮功电视,逼迫写不修炼保证。
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12年来,邓华对大兴安岭塔河县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负有责任,给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创伤。
12年来,法轮功学员不断的给邓华讲真相,邓华一直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心劝阻,多年的恶行招来了报应。
2011年8月15日,邓华自己开车出车祸,造成锁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多处骨折。
2018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前公安局局长(已退休)邓华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