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七月大法弟子朱宝娟女士于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审判是凌海市法院审判员李大明。
在非法审判的过程中,大法弟子张雷当众揭露“公诉人”陈述案情中有很多是虚假的,是伪证。他说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自己没有罪,而且自己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不贪不占,连续几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
李大明以“不准对法轮功定性辩护”为由,立即剥夺了张雷自我辩护的权利。被指定的辩护律师以“张雷态度很好,从轻处理”来配合邪党对张雷的迫害。最后李大明宣布经合议后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