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上事件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庆安县前卫派出所
黑龙江省庆安县610办公室
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
副政委,副局长:王至龙
政保科长:叶桂林(2003年遭恶报死亡)
庆安县收容站,站长:马江(现退休)
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汪兴运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晚,公安局的张丽娜,国保大队的马天治,还有派出所的警察,共十六、七个人,先把赵敏家在楼道里的电闸拉了,造成赵敏家停电,等赵敏的丈夫出去查看时,他们强行入室,非法抢走赵敏的大法书、电脑、手机等物品。向赵敏索要三千元钱,否则电脑就不给。就这样,又被他们勒索去了三千元钱。也没给任何收据。直到现在,那次被抢去的大法书和U盘,仍然没有归还。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庆安县两名大法弟子梁桂芬(七十二岁)、兰新香(七十岁)去民乐乡小于窑村讲真相,被民乐乡派出所绑架,乡派出所又与庆安县国保大队联系。
庆安县国保大队汪兴运为首的一伙把两位老人绑架到公安局,后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据知情人说,公安局副局长张丽娜批文:不允许任何人接见。近日又有消息传出,欲将两位老人上报劳教。
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明确他们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