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狱政委办公室电话:8816002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吕允强 办0454-8816201 手机13359639666
监狱狱侦科相关电话
科 长 刘西波 办公室电话:8816203 手机:13512643500
副科长 胡新宇 办公室电话:8816210 手机:13512699966
佳木斯监狱教改科相关电话
科长曹健武 办公室电话:8816205 手机:13284549287
陈 健 办公室电话:8816281 手机:13945481615
冯忠庆 办公室电话:8816610 手机:13512699557
佳木斯监狱狱政科相关电话
科长 杨旭伟 办公室电话:8816202 手机:13512699799
李学健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512699090
王志凯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359643055
另:四监区其它中队负责人及电话:
二中队:中队长肖继斌,指导员李平生, 办:0454-8816672
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凯,指导员唐建国, 办:0454-8816673
四中队:中队长周庆国,指导员殷杰, 办:0454-8816674
二大队教导员赵金鹏手机:13512699128
教改科长曹建武手机:13284549287
法轮功学员张明辉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转到佳木斯监狱,在佳木斯监狱第五监区二分监区期间,遭到副教魏孟军、赖宝华、王连宇的指使犯人姜美庚、王金良等人的包夹迫害,大厅内在张明辉后背腰部位猛落一重脚,好久好久才爬起来,只能扶着床架,墙面走,去吃饭和上厕所,二个多月才正常走路。恶警平时用坐小凳子、开飞机、罚站、辱骂、殴打等方式迫害。
2008年7月10日,法轮功学员林泽华从七台河监狱转监到佳木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一到佳木斯监狱,中队分监区狱警和犯人就对林泽华软硬兼施,逼迫林泽华写所谓的“四书”,林泽华不配合。
从7月12日到9月6日期间,魏孟军和王连宇,每半个月左右即找林泽华所谓的“谈话”一次,软硬兼施,目的还是逼写“四书”转化,被林泽华拒绝。
9月7日,王连宇以搜书为借口,对林泽华的床铺、库房行李兜进行搜查,拿走学习用纸、笔、墨水并将它们烧毁,并跟林泽华索要购物卡被林拒绝。第2天他硬是抢走了林泽华的存钱卡,并说分监区决定不准林购物、订餐、不准接见家人、不准打电话、甚至连日常生活用品也不让买,企图以截断经济和通信的手段施加压力,达到强迫写“四书”“转化”的目的。
连走路都困难的林泽华每天挪动脚步到十多米的库房取行李,每天还要整理内务叠型。李岩松不满意就辱骂。
林泽华被虐待迫害致残后,监狱既不积极救治,还禁止好心人对其护理照料。“包夹”李岩松对监室人说:“赖(宝华)队长说了,谁也不准帮他,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伤病和虐待致林泽华身体每况愈下。
家人找到监区长王庆军和中队长王连宇询问林泽华的病情和病因,被告知:“可能与长期不活动和营养不良有关。是有人推了他,但有无伤残还得看检查结果。”“监狱可以先给他看病,但看病钱得家属先拿。”家属多次请求进行身体伤残鉴定,依法保外就医积极治疗,但均遭拒绝。
2013年3月21日,法轮功学员林泽华的家属聘请律师,对佳木斯监狱虐待林泽华,致使林泽华瘫痪四年半的行为提出控告,已将控告文书递交到佳木斯市检察院监所处、佳木斯合江检察院。
律师根据林泽华在监狱中被监管虐待的情况,代理家属提出控告,在控告书中,律师请求:
1.对佳木斯监狱进行监所检察。
2.对佳木斯监狱虐待林泽华的责任人进行渎职检察;
3.对佳木斯监狱拒不积极救治林泽华的行为进行检察监督。
依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和《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现请求你院依法启动监所检察程序,监督敦促佳木斯监狱立即停止对林泽华的监管虐待,并立即无条件的释放,同时给予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