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48950
中文姓名:
韩文龙
姓名拼音:
Han Wenl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道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办公室电话:座机(0451—87070000)
法院院长:王葳(女)87070008
副院长:尚曦明87073006、郑兰滨87073005、秦晓斌87816001、马功辉87073003。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巩东梅58925219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道伟 8707302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革 87073015
政治部主任:宋晓光 87073017
[信访办]杨晓娟87073013、曹立明8707307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道外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大法弟子陈磊。道外区法院审判长韩文龙、陪审员吕轶、王云峰、书记员刘晓华,法庭上只允许律师和六名直系亲属进入旁听,不允许家属讲话,对陈磊家非法抄家时所失现金物品不予解答,只允许受害人陈磊回答“是”与“否”。陈磊在法庭上辩护自己信仰无罪,公诉人徐丹说陈磊认罪态度不好。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道外区法院非法判陈磊四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终审结果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主审法官董世杰、审判长孙大宏、审判员吴丽茹、董世杰、书记员赵敏,终审并未开庭,只是由法官派人到看守所提审陈磊,然后宣判。

公诉机关: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徐丹,女,年纪约三十七、八岁,此人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案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陈磊被非法关押二年半(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8/2054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