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晚,刘忠全和妻子刘振贤一同到王景伦老人家做客,并共同读法轮大法书时,被宾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贵成、副大队长刘建华及刘向光、李宪阁、常建民、郭建平、张玉梅、刘亚波等恶警并伙同胜利镇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抄家。当晚,刘忠全被劫持到宾县第一看守所。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王景伦(被诬判七年)、高桂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张树森(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唐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朱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郭海成(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徐淑贤(2008年9月末释放)、王淑菊(2008年9月末释放)、黄秀芳(2008年9月末释放)、王凤琴(2008年9月末释放)、孙茹(详情不明)等共十三人。
2008年12月1日,宾县法院对刘忠全、王景伦、张树森、高桂琴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
刘忠全家人为其聘请了黑龙江森工律师事务所魏俊林律师做辩护人。魏律师在开庭前,遭到宾县法院审判长吴文祥、副审判长郝文军、审判员娄安成、胡景奇、书记员张敬宇及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付雅臣等人的恐吓,恶警们称:“上面有规定不许做无罪辩护”,“我们内部有‘两高’司法解释,就可以定罪。”
魏俊林律师顶住压力为刘忠全做了无罪辩护,在辩护时审判长多次打断及阻止魏律师完整辩护。虽有律师有理有据、无懈可击的辩护,宾县法院审判长吴文祥、郝文军等人,无视法律践踏人权,枉法裁判,在明知刘忠全无罪的情况下,强行诬判其四年。
2009年2月25日,刘忠全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进行迫害。妻子刘振贤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家中只留下一孤苦无依上高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