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8975
中文姓名:
李宪阁
姓名拼音:
Li Xiang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宾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
国保警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

2008年8月12日晚,法轮功学员刘忠全和妻子刘振贤一同到王景伦老人家做客,并共同读法轮大法书时,被宾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贵成、副大队长刘建华及刘向光、李宪阁、常建民、郭建平、张玉梅、刘亚波等恶警并伙同胜利镇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抄家。当晚,刘忠全被劫持到宾县第一看守所。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王景伦(被诬判七年)、高桂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张树森(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唐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朱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郭海成(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徐淑贤(2008年9月末释放)、王淑菊(2008年9月末释放)、黄秀芳(2008年9月末释放)、王凤琴(2008年9月末释放)、孙茹(详情不明)等共十三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刘忠全被诬判四年,妻子遭劳教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3/2082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