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沈阳铁西区国保大队通知大法弟子于洋家人,三十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到铁西区国保大队。
三十日下午,于洋家人来到铁西区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负责接待的李义(男,三十多岁,身高一米八)对于洋家人说:“七月二十九日接到通知拘捕于洋,今日通知家属。”于洋的家人问:“从于洋失踪至今已有十六天,为什么到现在才通知家属?”李义说:“这是秘密行动,无权告诉你。”在家人的一再追问下,李义又对家人说,“于洋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家人又问,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罪?于洋有哪些行为违法,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李义无语。
家人又问,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答,无期限。
家人想要回于洋的手机和单位奖励的笔记本电脑,李义说,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不给,继续“侦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