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晚,瓦房店大法弟子洪振雁驾驶自家车到得利寺镇讲真相,遭到得利寺派出所两警察劫持。恶警野蛮地拉开车门,手持胶皮棒,对大法弟子洪振雁及同去讲真相的大法弟子丛金红一顿暴力殴打。洪振雁被打得鼻青眼肿、遍体鳞伤,丛金红当时就出现了严重的生命危险。
四月二十四日上午,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伙同瓦房店市得利寺派出所、瓦房店站前派出所,拿着从洪振雁和丛金红身上抢劫的钥匙,对丛金红的家、洪振雁的两个住处、工作单位、女儿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扣押了洪振雁的车。
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得利寺派出所勾结瓦房店市“六一零”办公室,将洪振雁绑架到瓦房店市看守所,将丛金红绑架到大连姚家看守所。姚家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拒收危在旦夕的丛金红,于是得利寺派出所副所长黄孝群向其上级打电话,非让姚家看守所接收,并说:“这个年龄关她三天没有事。”在劫持丛金红到姚家看守所的途中,黄孝群还说:“要想放你,叫你家拿钱来。”(丛金红现已回家)
这起绑架案已近五个月,洪振雁仍然被绑架在瓦房店看守所,家属多次去要人要车,此事的直接责任人黄孝群却推脱责任说此事于自己没有关系,称他是受命于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长刘军的指令。
在大队长刘军指使下,2009年4月24日,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恶警伙同站前派出所警察对洪振雁进行了非法抄家。洪振雁被绑架后,他的家属多次到得利寺派出所要求放人并要求归还私家车,然而此事的直接责任人、得利寺派出所副所长黄孝群却说此事与他无关,称他是受命于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长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