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慧云,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开除留用、不让出国参加学术会议、不让去香港旅游、不让上课、让她去打水扫楼道等等。2004年2月24日绑架到洗脑班。几天不让睡觉、烟头烫、打头、谩骂侮辱,停发工资,最终导致精神失常。2004年8月被送入精神病院,后非法劳教两年。2004年12月1日非法将她行政除名。
宋洪水,写保证、扣奖金、扣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让他去种花等等,于2004年2月24日和其妻李慧云被绑架进洗脑班,因不写保证书,被停发全部工资半年。
俎一丹,是纺织服装学院的教师;与丈夫惠红旗2004年12月1日两人同时被河北科大处以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
纪丽霞,外国语学院讲师,曾于2001年被处以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
韩军红,是原河北纺织工业学校实验师,于2000年12月被河北科大纺织学校行政除名。
曲萍,是原河北纺织工业学校药剂师,于2000年12月被学校行政除名,并被开除党籍。
2003年下半年,河北科大捏造“教学事故”试图对李惠云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李惠云多次找王英英等领导讲真相,制止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同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李惠云起草了《关于河北科技大学“捏造教学事故”并有重犯迹象的诉讼状》,目的是为了说明情况,澄清事实还历史本来面目。于是党委书记王英英等人加重迫害李惠云。于2004年2月24日将李惠云和其丈夫宋洪水再次绑架到洗脑班(“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