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所长周某某
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
一中队:
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
何伟(队长)打人凶手
胡某某
二中队:
刘成(队长)
徐某某(女,副队长),
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湖北省庙山汤逊湖洗脑班,被中共邪党美其名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汤逊湖畔,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内,洪山监狱旁,目前是湖北地区迫害大法学员的主要黑窝之一,各地、市、县“六一零”直接绑架大法学员到庙山汤逊湖洗脑班进行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在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国安国保大队长周宪军(当时的西塞山区的邪党六一零的头子)的授意下,澄月派出所所长石建国、李某、胡某闯入大法弟子熊凤莲家,将她绑架到澄月派出所。
这次绑架是因为熊凤莲遭到家住四门的刘正安(又名刘里安,九九年前曾学过法轮功,迫害开始后立即走向反面,协助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现仍在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内做帮教迫害不放弃信仰的修炼者)恶意构陷,由于熊凤莲的户籍所在地是一门,当时的中窑临江派出所为向上级邀功,竟然与澄月派出所争相绑架熊凤莲,后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国安国保大队长周宪军指示由澄月派出所实施绑架。
熊凤莲被拘禁在澄月派出所一天一夜,遭殴打并被刑讯逼供。
洗脑班里每天放的是污蔑大法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其中有个叫刘立安(黄石人,退休教师)的帮教七十岁了做转化工作非常卖力,威胁恐吓欺骗,花样百出,洗脑班还逼迫学员写学习心得,最恶毒的还要学员写什么深挖材料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