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任武汉市海事法院院长。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间主管迫害法轮功。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洗脑班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咸宁市双鹤桥拘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的责任人。
咸宁市“六一零”历任领导小组组长田丰(原政法委书记)、阮明贵(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孟良等人,是操纵公检法司等市直各部门,以及二市(咸宁市、赤壁市)二区(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四县(嘉鱼、崇阳、通山、通城)迫害法轮功的主谋,其迫害计划的发布实施,亲自大办“转化班”的示范效果,使各市县乡镇村的人间悲剧时有发生,涉及面之广,手段之残暴,为世人所震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咸宁市政法委书记田丰组织举办了洗脑班,企图给法轮功学员洗脑,搞精神迫害。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杨晓华(女)、黄衍壁、陈益群、李敏才、李学红等等。
据截至二零一一年七月的不完全统计,咸宁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3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2人,被枉法判刑9人次,被劫持劳教323人次,被强行投入精神病院3人次,被非法拘禁1054人次,被绑架到转化班残害63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被打家劫舍1050人次,敲诈勒索现金共计306万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
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梁莹。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周新华。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任慧芳。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张菊环。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杨冬香。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陈益群。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陈益群被诬判三年,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在田丰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其主要犯罪事实,列举部分实例:
◆假借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魏月秀,女,五十多岁,通城县邮政局职工家属。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二零零一年十月被赤壁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袁细宝,女,三十多岁,通城县人,原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夏世龙,男,五十六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通城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遭受迫害。
◇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各个省(自治区)的警察厅的法制处,其实就是劳教管理委员会,他们负责劳教的审批和行政复议。市一级公安局的法制处,是直接下达或撤销劳教决定的机构。县区级的警察分局的法制科,是直接绑架大法学员、并向上级提出对大法学员劳教申请的机构。这些法制处、法制科、有的也叫法制总队,其实就是直接对大法学员下达劳教决定的机构。它们也是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被劳教都是由它们最后批准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和“610”操控这个做出非法劳教决定的机构,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迫害。
◇周国强,男,三十多岁,原赤壁市工商银行的职工。二零零表面零年,他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后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尤其是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的“严管队”遭受特警的多种体罚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损伤。
在沙洋,这里的狱警一反常态,对法轮功学员特别“亲热”,实际上是伪善和欺骗。法轮功学员一旦放松戒备,就很容易上当受骗。法轮功学员一旦识破了他们的骗人伎俩,狱警马上原形毕露,一脚把他踢到其它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六队”,他白天挖池塘、挑水渠,晚上逼迫他看些乌七八糟的电视录像,后来竟然放黄色录像,他坚决抵制。在“七队”,他拒绝出工,要求无罪释放,恶警派犯人每天把他拖到田地,有时被铐在田埂的树上,日晒雨淋一整天。晚上,背“宝剑”(背铐),再用高压电棍电他的耳根、脚后跟,甚至捅到嘴里电,威逼他干活。
在“严管队”,集中关押各队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由“特警队”指挥进行强化“训练”。每名法轮功学员由一名犯人包夹。每天四五点统一起床,起床前九个班轮流上厕所,每个班五分钟,上十个人要在五分钟内把一上午的大小便全部解决,因为每天上午只有这一次的“方便”机会,上午谁要上厕所,恶警就会硬梆梆给你一句——“憋着”。由于坑少人多,加之时间短,每次大便都没有解干净,往往刚蹲下来,下个班就进来了,肚子就要胀一上午。
天没亮,法轮功学员就被迫围着操场跑步,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唱恶党的歌。声音小了或没唱者就要罚唱一早上。这样跑到吃早饭。八点左右开始所谓的“训练”。大热天法轮功学员被迫穿着劳教所自己做的全棉套装,还要扣上领扣,袖扣。先是站军姿,要求身子站的笔直,两大腿绷紧,两腋夹紧,恶警在背后突然猛踹你的腿窝时不能弯,中指紧贴裤缝,中间还要夹根草,草不能掉,还要面对着强烈的阳光,眼睛不能眯。否则就要受惩罚。有一次他因没站好,被特警姓郭的队长拉到值班室用电棒电了好一阵。
站完了军姿接着蹲军姿。右腿脚尖蹲着,脚跟抬起,屁股坐在脚跟上,左脚朝前弓起,身体正直,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踮着的右腿上。身体还不能晃动,否则背后的恶警就要给一脚,还要延长时间。不到十分钟腿就要疼的钻心,但是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要强迫蹲一小时以上,刚开始好多法轮功学员的腿都蹲肿了,有的老年弟子蹲的老泪纵横要求休息一会儿,恶警却破口大骂,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跑步是每天必跑,有时一直跑到吃中饭。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喊口号唱恶党邪歌。他跑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还有什么“蛙跳”、“鸭子步”、“俯卧撑”等等。
中饭大多在露天吃,再热的天也是这样。每天中午背劳教所的监规,要大声,否则就要受惩罚。背得头昏脑胀的。下午强迫去听几个恶警队长诽谤法轮功的无稽之谈。晚上“坐板”看中共谎言电视至十点多。之后上演最后一场戏“严管”。所有白天什么被子没叠好的、唱歌声音小的、进门忘了喊报告的、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问候甚至是递了眼神的、抵制迫害者,统统留下“严管”。
“严管”就是重复白天的强体力活动,而且强度还要大。在恶警的呵斥下,法轮功学员在操场上跑着,跳着,蹦着,寂静的夜空中充斥着法轮功学员们粗重的喘息声。有时,恶警还拿着电棍跟在后面,把电棍弄得“叭”“叭”直响,谁动作慢了电谁。恶警折腾够了,自己也累不得了,就限定法轮功学员们在十秒钟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上床,而且不准洗身上的汗水,有时连手脸都不准洗。谁要是跑慢了接着“严管”。好不容易合上了眼,朦朦胧胧的时候又听到起床的哨子了。又接着开始了第二天的所谓“训练”。周国强在这个严管队集中营呆了两百来天。在沙洋劳教所,周国强由于拒绝放弃法轮功,被无理加期半年劳教时间……参与迫害的狱警有:张修平、田明、何伟、魏鹏等。
◇陈新华,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進京依法上访被孝感市花园派出所绑架,由马长根、陈迪坚截回本地,并抢走了现金一百元,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陈新华被逼迫做奴工,如刷花生、摘棉花等,手都弄烂了,还不准休息。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舒祖四,男,五十多岁,原通城县上阔田农民。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的一天,舒祖四正在田间劳动时,突然一辆车开来,通城县政保科警察张定二、李英灿下来绑架了舒祖四。他们不由分说,没办任何手续,便把他抓上了车,随后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罪”,把他非法关进了看守所。暴徒们没日没夜的残酷拷打他,看人已经被折磨得不行了,为推卸责任才放他回家。舒祖四回家后仅几天就伤重去世了。
◇沈国焱,男,六十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九月被恶人告发,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随后他到派出所要书,恶警不给,二零零一年九月底在一次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关进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遭恶警严刑拷打,被恶人当胸猛击一拳。受尽各种酷刑折磨,直至全身浮肿,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于二零零二年十月才被释放,二零零三年二月含冤去世,留下与他相依为命的十岁孙子。
◇张仲林,男,五十一岁,原通城县机关工委党委书记。曾患过肝炎。一九九六年他的老母亲(当时八十多岁)、弟弟张值林、他本人和妻子毛满员都同修法轮功,家和兴顺,平平安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张仲林受迫害调离工作。妻子、弟弟被反复非法关押、判刑、罚款、抄家。在强大的压力和恐吓下,肝病复发,卧床不起时,妻子还在监狱,弟弟还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一日他含冤过早离世。
◇金传香,男,五十四岁,原通城县一瓷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通城县公安局将其列为重点迫害对象,频繁的在十一、两会、元旦、黄历新年等所谓“敏感期”将其非法抄家、绑架,并拘留至通城看守所,一般至少一个月。虽然他多次跟这些人讲大法真相,但这些人根本不听。金传香生活无着落,靠打工维持家计,金传香的身心备受摧残。二零零零年下半年金传香含冤离世。
◇魏秋荣,女,五十六岁,原通城县人。一九九七年与丈夫(原法院副院长)一起修炼法轮大法,其丈夫严重骨质增生病迅速恢复正常,丢掉了拐杖。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单位经常找他们麻烦,逼写保证书,魏秋荣坚定修炼。但在长期受迫害和恐惧中,高血压复发,二零零二年秋她含冤离世。
◇雷有序,女,五十三岁,原咸安医院妇产科医生。二零零二年九月,雷医生被迫害去世。
◇徐玉凤,女,四十六岁,原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江泽民的妹妹江泽慧也来了。为了证实大法、揭露迫害、讲明真相,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在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上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条幅,在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上巨大的“全球公审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标语特别醒目。江泽慧和省里来的邪恶头目看到公路旁的大法彩幅、喷漆,恐惧得发抖,暴怒中对咸宁警察大发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则全部下岗(失业)。十月九日开始,咸宁出动大批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非法抄家、绑架,当天绑架十余人。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晚十点多,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到徐玉凤家,想将她强行带走,她就跑到房内将门反锁。这时,她家人被逼拿钥匙开门,想将她带出来,她就准备从窗户顺布条滑到楼下,逼迫下她竟从六楼重重的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她临去世前,眼睛都没有闭上。九日晚上,咸宁出动了七十至八十个恶警强行将她的遗体抢去火化,毁尸灭迹。
◇郭孝炎,男,六十七岁,原嘉鱼县牌洲供销社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得法炼功后,脑血栓等疾病没吃一粒药好了。一九九九年八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绑架劫持回嘉鱼,被罚款三百元回家。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县政保科赵守怀带多人非法抄家,并不定期上门恐吓、威胁、骚扰,使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崩溃,导致生活不能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
◇张亚琴,女,三十四岁,原嘉鱼县城关人。修炼前患有严重肺结核病,一九九六年得法后身心健康,年轻漂亮。迫害开始后,她坚定修炼。二零零一年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進京证实大法,途中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回当地非法关押。不久,她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理智的从看管处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她一家三人各住一方(因丈夫在广东打工)。当地“610”到处非法追捕她,还经常到家中对亲属进行威吓、逼迫,连小孩在学校也被欺负。由于种种迫害,张亚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导致旧病复发。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回到家中没几天,就含冤离世。
◇陈金莲,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高铁镇居民。曾经患慢性肾炎,求医求药不见效。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能干农活。邪恶迫害开始后,她去省政府请愿、说明真相。二零零零年做大法真相,多次遭前八斗乡派出所(现在八斗乡与高铁镇合镇称高铁镇派出所)恶警熊文生(所长)、陈南京(副所长)、黄木清、尹泰山等及高铁镇派出所副所长熊国清、村支书来丰爱等不法分子多次非法抄家、骚扰、恐吓及勒索。在二零零一年其哥哥陈海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后,陈金莲的精神遭到摧残,致旧病复发,恶变为尿毒症,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八,不幸去世。
◇张玉燕,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被劫持回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被折磨得多次吐血,直至生命垂危才被送医院治疗。看守所怕担责任,随后将她送回家中。但牌洲湾镇“610”不法官员多次到其家中骚扰,强行抢走一车木制沙发。二零零二年三月,张玉燕含冤去世。
◆滥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针摧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起来了。被赤壁市公安局押回后关押在第二看守所。恶警叶军最残忍,把她往死里打,打头、眼睛,胸、小腹,还罚跪,一罚就是四个小时,就这样连续折磨她七天。正月十八日他们又非法提审,恶警叶军和蔡金平,把她打得全身的骨头象散了架一样,本来炼功好了的眼睛又看不见了。她双腿不能站立,连爬也爬不动。叶军打累了,气喘吁吁地走了。姓蔡的打手见叶军走了,把门关上说:“该我上阵了。”他嘴里叼着烟斜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躺在地下不能动的刘晓莲,恶狠狠地喊着:“把衣服脱掉!”她说:“你想怎么样?”蔡金平说:“你现在落到我手上了,我想怎样就怎样!”她看着他那双眼睛,知道他不怀好意,就说:“我和你母亲年纪差不多,你敢侮辱我就等于侮辱你妈。”蔡金平冲过来竟动手撕她的衣服。她死命护住她自己,这时进来几个人,他才说:“你走吧。”回到监室后,她浑身象筛糠一样颤抖,伤处痛得发烧。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狱警钱玉兰进监室对刘晓莲说:“你炼功快要炼瘫了,今天给你去医院打针。”她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就揭穿他们:“我不是炼功炼瘫了,而是你们把我打残废的。”他们不搭理她,拿来脚镣手铐强行将她铐住往准备好的车上拖,拖到公安局对面的妇幼保健所,三位保健所的医生问:“什么病?”她连忙揭穿他们的谎言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哪来的病?是他们不准我炼把我打伤的。”蔡金平说:“问那么多干什么?”医生回击他们:“不问,怎么治?”几个医生竟和几个警察吵起来了。不得已这些恶警只得把她拖到人民医院。在人民医院打针的过程中,不仅把她四肢绑在床上,还把她的头按住,把眼睛用布蒙上。针打完后她七窍流血,两眼及双耳又痛又胀,头象裂开一样痛,并且上吐下泻。吐的都是血,有时是紫色的血块象猪肝一样硬,每泻一次大小便就象生小孩一样剧痛,不能吃,只喝一点水,死过去几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所长邓定生想出了一个“五马分尸”的刑罚迫害当时已经六十二岁的刘晓莲。“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虐杀刑罚。这天,他们叫四个“外劳”抓住老人的四肢,邓定生抓住她的头,这样五个人就变成了“五匹马”,五个人各自一起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撕开了,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办公室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有好多人也上来参与。先前“五匹马”还抬着老人,其他人轮班用五十斤重的铁链脚镣,悬空硬打、软打老人孱弱的身体,几乎打了一天,将老人的全身骨头几乎都打断了,巨大的痛苦中,刘晓莲老人昏死过去……。他们还不死心又说她“脖子拉长了,不好看。”说着又狠命把头往颈子里一按,痛得刘晓莲失去了知觉……
◇石幽燕,女,二十多岁,在读大学生,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作为大学在读生的石幽燕,因携带法轮功书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狱警用睡“死人床”十五天折磨这个大姑娘,后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迫害。
◆非法办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咸宁市政法委田丰、“610”头目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参与迫害邹注姣的还有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的邓美辉(女)、黄文华(女)、刘海燕(女)。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是九人:市中心医院一人(张菊环,女)、省地质队一人(邹注姣,女)、市烟厂1人(任会芳,女)、市药检所1人(陈静文,女)、市电力局1人(胡兰,女)、市建材1人(梁莹,女)、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1人(杨冬香,女)、市印刷厂(现开元印刷厂)1人(周新华,男),咸宁市水厂陈益群(女)。
咸宁市政法委不仅在当地非法举办洗脑班,还与湖北省洗脑班互相勾结,把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如:二零零二年,咸宁医学院老师章琪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被迫害致疯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徐勇,男,四十多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二零零零年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底,徐勇被非法劳教,跟他关在一起的普通劳教人员,曾经怀着敬佩的心情诉说徐勇在劳教所中所展现出的真诚善良,以及他面对酷刑,绝不向恶势力妥协的精神。他们经常听到徐勇被迫害的惨叫声,但是无论劳教所的恶警怎么折磨他的肉体,却丝毫没让他的精神屈服过,他一直坚持告诉劳教所的每个人(包括警察)“法轮大法好”。恶警们无计可施,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在他的饭中下毒,摧毁他的神经系统。毒药造成徐勇精神失常,这样就被送回家。
回家后,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病情有所好转,这时单位保卫科又预谋将他送回劳教所,徐勇母亲心疼未康复的儿子,去恳求保卫科不要送徐勇回劳教所,被无情的拒绝。在徐勇和他母亲最困苦的时候,他们单位的人还侵吞过他们仅有的几百元低保。徐勇的母亲心灰意冷喝下了老鼠药泡的酒,被保卫科人员发现,送到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徐勇全家人生活在保卫科的威胁与恐吓中,致使徐勇病情恶化,最后被单位与家人送到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