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顾淑华(女、五十六岁)等一群大连大法弟子在一处民宅交流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体会,下午四点一帮中共党匪非法侵入,暴力绑架在场的二十一位大法修炼者,其中有葫芦岛的崔树怀、朝阳的石老太、金州的刘先生、还有大连市内各区的十多位大法修炼者。参加这次非法抓捕的有大连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大连市国保大队(特务)、大连市甘井子分局(政保科、刑侦队)以及派出所(甘井子街派出所、海茂派出所、金州光明派出所),以上中共党匪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境执法犯法、抓捕中国公民即属公然违法。
至惩戒中共党匪的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法网恢恢,中国公民的人权及幸福在中国的司法面前是否受到保障,本案执法者勾串江氏党伙黑组织“610”玩法弄权的具体作为不仅是对整个国家社会公器的公然玷辱,也正是挑战及检验这个所谓“为民执政的政府”执政魄力及能力的文明指标。所犯皆已录案备查,倘有疏漏,惠请知情单位协助提供补正及佐证资料,以昭公信,无任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