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州市公安局
值班室 70203
总机 70114
专线号 手机号 短号
局长张世忠 70001 13803726699 638001
政委郭日明 70002 13503723129 638002
副局长冯天佑 70600 13700716590 638000
纪委书记宋银昌 70013 13700712266 638010
副局长陈广周 70601 13903725726 638016
国保大队
大队长赵林生 70309 13903725677 637697
教导员郭秋昌 70302 13939991028 637703
副队长常章林 70310 13569023028 637701
副队长郭玉林 70310 13937285678 637702
主任刘梅平 70219 13673800960 637704
河南省林州市相关责任人人:
翟建周(林州市副书记) 13903725636
李博文(林州市副书记) 13703729889
丁庆书(常委政法委书记) 13803721218
齐守文(常委副市长) 13837255123(13837171111)
王春平(林州公安局局长) 13903728889
张世忠 (政委) 13803726699
梁建明(副局长) 13939982666
朱顺奇(610主管) 13700725666
林州市检察院
公诉局
丁峰,0372-6898161,13569030654
闫国军,0372-6898162,13849262682
李扬军,0372-6898162,15237256602
王青伟,0372-6898189,13937248087
党苏芳,0372-6898189,15565156891
吴晓茹,0372-6898162,15136506282
李芳旗,0372-6898162,15037290494
苏子龙,0372-6898162,13673069666
元媛,0372-6898162,15083004045
林州公安局
国保大队
马志红,大队长,13707660161
丁琰,教导员,13700720388
李建平,副队长,13837276307
杨艺国,副队长,15703721166
付梅青,办公室主任,13939970608
史国红,中队长,13503726894
李明昌,民警,13849284019
王太吉,民警,13503973707
付钢峰,民警,13939991497
杨立强,民警,13503463370
张雁冰,民警,13598121866
常章林,13569023028
林州610办公室
付慧云,13837250456,
李俊华,13937225278
龙德海,13837277886
马广艳,13938688606
林州政法委
领导;
郭江法,13503973705
朱顺琦(610主任),13700725666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王永红被恶警绑架,遭劫持迫害。王永红在安阳看守所呆到了五月十三日,恶警们以转所为由带回了林州。做恶的人有一个姓李的,还有一个叫杨义国的。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王志华开着自家车拉货,被林州市国保大队秦志德和杨义国拦住说:“你的车是被盗车,到公安局说清问题。”王说:“我有购车发票,不用。”他们就强行把人塞到公安车上,拉到国保大队办公室,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恶警杨义国暴力逼供,使王志华身上多处青紫,软组织损伤,非法关押到当日晚十一点才放回。
当天上午,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还带领七、八人在王志华家非法搜查一次,又到营业的店里非法搜查两次,一无所获。负责网络的人把计算机全部验证没问题,又请高手还未查出可疑之处。下午四时,林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等人强行把正在营业的三台计算机主机拉走。
九月三十日上午,秦志德带领李明昌和杨义国来到家中通知拿计算机,王志华被骗到林州市国保大队办公室。林州市恶警杨义国和安阳市国保大队大个子恶警在王志华脸上左右开弓打耳光数下,晚上不让睡觉,更可恶的是不让人穿衣服和鞋并毒打。
在家人不知任何情况下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秘密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河南省林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如金正在家里做家务,家门开着,突然闯进来七个穿便装的人,他们没有出示工作证件,进门就说是警察,要李如金跟他们到公安局走一趟,并不由分说的将李如金拉到门外。李如金用力挣脱,退回房内,坐在沙发上,紧紧抱着装有法轮大法书籍的包。几个人按着李如金,拧着胳膊,连打带夺包,使李如金喘不过气来,就这样僵持着。
李如金的女婿大声斥责道几个警察哑口无言,灰溜溜地走了。
为首的作恶的警察是林州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杨艺国,其人十七年来积极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
河南林州法轮功学员李杰青、李换苏,(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林州拘留所17天后,被国大队警察关押到了安阳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和八月份,李杰青妹妹聘请的正义律师两次到林州公安局交涉,所有公安领导、国保人员都拒不接见,律师两次向林州检察院控告林州国保大队办案人员杨艺国,杨艺国曾经到看守所用化名非法提审李杰青,要挟李杰青解聘律师。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下午,李杰青家属突然接到一个律师电话,自称是李杰青的法律援助律师,告诉家属,李杰青案将于九月四日开庭。由于正义律师被办案部门非法剥夺了辩护权,九月二日三日又是周末,所以,即使正义律师到场也无法办理辩护手续了,法院用了法律援助律师来作秀,实在可笑。河南省林州市法院刑庭赵志发,庭长,0372-6162060,1370071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