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法轮功迫害开始后的一天,付秀艳、夏淑兰、刘庆香等被公安局送到看守所,徐振金、刘永仁逼着付秀艳和夏淑兰家属拿出五千元,刘永仁承诺一年内不去北京五千元本利返回,家属写了不进京的保证。付秀艳和刘淑丽、刘丽娟、夏淑兰等被非法拘留七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张淑霞遭到许振金、刘永仁、王贵芬等人抄家,抢走电视机、VCD、功放机、3台录音机,为使家属免遭公安迫害,被迫离婚、流离失所。公安局将其买断下岗费5000余元非法扣留,并到她已离婚的丈夫住处多次骚扰。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王伟新、付秀艳夫妻俩人被许振金、刘永仁等几个警察绑架到公安局,遭用电棍、殴打等非法审讯迫害,王伟新的大腿肉都糊了,又电脖子、耳后、手、头到处电。第二天两人被送到铁岭看守所。在铁岭看守所一个月后,付秀艳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王伟新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到铁岭教养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