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49717
中文姓名:
高志新
姓名拼音:
Gao Zhix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尖山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双鸭山市(区号0469)
杨院长,电话:13945789599。
院长:吴敏 0469-42880497(办)0469-4275798(宅)13904688023(手机)
院长:王占林 0469-4288497(办)13339333007(手机)
副院长室:0469-4285618
刑庭办公室:0469-4284239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
执行庭办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民行科]牟丹,办公室0469-6107218
立案庭:0469-4272631
审监庭:0469-4284282
办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 4284239
近照:
家庭住址: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最新号) 13019044496 4284239
迫害事实:
黑龙江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刑庭庭长。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至今(二零一六年),尖山区法院总共对二十九位法轮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判刑,累计刑期一百九十八年。而现任刑庭庭长高志新,打从其任审判员开始,就一直积极参与其中。

被尖山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潘兴福(5年)、吴月庆(12年)、孔祥柱(10年)、王关荣(12年)、娄嵬明(10年)、顾景山(3年)。纪松海(12年)、孙凤杰(13年)、宋维影(11年)、王玉卓(10年)、王丽华(10年)、张丽(9年)、邓春英(8年)、赵祥萍(8年)、张洪波(8年)、王耀君(7年)、郭淑珍(7年)、张兴华(5年)、孙淑杰(5年)、王海洋(4年)、许启兰(4年)、胡其利(4年)、郭辉(3年)、孙茹雁(3年)、董明芬(3年)、刘荣华(3年)、闫喜华(3年)、齐淑艳(3年)李桂珍(3年)等。

其中有六人被迫害致死,包括:潘兴福、吴月庆、孔祥柱、王关荣、娄嵬明、顾景山。

高志新在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要么阻挠律师阅卷,要么开庭不通知家属,要么限制家属旁听,要么下判决不通知家属,意图让法轮功学员错过上诉期。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上午九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孙凤杰,王关荣分别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和十二年。参与非法审判她们的是尖山区法院院长迟玉民、副院长于福新、审判长姜枫、审判员高志新、代理审判员董曼。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胡其利在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遭到非法审判。审判长高志新、审判员董曼、许春红和公诉人。

胡其利进来后要求上厕所,开始不让。后来法官才让警察带着去了,回来后胡其利要求卸去手铐,警察不理,开庭后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文件,但是被高志新非法阻止,不准律师给胡其利。不准胡其利当庭依法为自己辩护。剥夺胡其利的合法权利。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不断被高志新非法打断:不准律师当庭陈述法律条文。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法轮功学员许启兰向世人赠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世界第一秀“神韵晚会”光盘时,被立新派出所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

九月四日上午,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非法庭审许启兰。许启兰的亲友几十人和前来参加旁听的民众二、三十人被拒之法院的门外,法院只让许启兰的三个女儿与孩子的姑姑、姑夫旁听。律师为许启兰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

之后,家属多次去找法院刑庭打听结果,庭长高志新一再推托,说没有必要告诉孩子,说要通知律师。结果在二十一日,给许启兰下了非法判决,没通知家属,也没有告知律师。是家属通过朋友关系才得知消息,律师于二十八日才赶到,二十九日早递交了上诉状。距离十天上诉期只有一天了,并且九月三十日到十月七日放长假,这是中共公检法特意安排的时间,故意不让法轮功学员上诉。当律师问高志新为什么没有给他邮寄判决书时,他说怕寄丢了,问他为什么没打电话告之时,他说太忙了,没时间。中共体制下公检法人员的变态嘴脸暴露无遗,他们不是法盲,而是中共流氓。

许启兰被诬判四年。十二月十日,家属到双鸭山看守所去见人,结果得知许启兰已于十二月七日早被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而家属一无所知。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孙淑杰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永红派出所绑架、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六月十二日,她被送到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抢救,当晚又被强行拉回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家人已向尖山区法院递交要求做精神失常的法律鉴定申请,但有关部门仍在拖延。并且孙淑杰被构陷的卷宗于七月十一日由尖山区检察院递交到尖山区法院。

家人为孙淑杰聘请了北京律师,七月二十九日律师到尖山区法院要求阅卷,法庭庭长高志新在电话中说他这二天开会。三十日上午八点半,律师又去了尖山区法院,等到九点半,见到了高志新,他让律师等他。等到十一点多,高志新对律师说:“你能否介入我们需要商量,明天上午给你回信。”

下午一点半,律师去找法院信访,投诉高志新阻碍律师正常阅卷的行为。三十一日早八点半,律师又来到尖山区法院要求阅卷,家属打电话给高志新,他说要等上面回复,才能答复律师是否介入。还跟律师说这是一个特殊的案子。律师有权为任何一个公民代理案件,不知高志新是法盲?还是故意执法犯法?还是得听命于“610”。等到近十一点,律师才得以复印卷宗。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十左右,一排警车嚎叫着,一辆车号为“黑•;;;JA071警”法院面包车里面“押着”身体极度虚弱的孙淑杰,她躺在法院面包车后部的地板上,双目紧闭,被戴着手铐……车在法院后门停下后,警察将她抬进了法庭。

参加庭审的有刑庭庭长高志新,他旁边有一男一女两个法院的人。检察院公诉人:黄建忠,郭兆鑫(音),旁听席上除了二名家属外,有610赵景涛等四人,还有永红派出所孙传珏,加上一些公检法部门的共十几人。

目前,双鸭山市看守所还超期关押着五名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单金丽、王东生、郭红霞。他们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关押至今已一年零九个月。从二零一五年十月案卷移送起诉至尖山区法院至今已经九个月的时间,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曾四次不远数千里从外地赶到双鸭山阅卷,但每次高志新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让律师阅卷,直到现在律师始终不被允许阅卷。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十多岁的学员孙永芝被高冤判三年半,现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张丽艳、王玉芝、郭红霞及单金丽、王东生母子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已在看守所被超期羁押两年零四天,法轮功学员祖万海因身体状况保外就医,当天也被迫参加庭审。

十月十八日上午,五位外地律师进入尖山法院,法院要对律师进行“安检”,刑庭庭长高志新不让律师带包和电脑,律师不同意,说法律规定律师参加开庭是免检的,也没有规定不允许带包和电脑。一名律师拿出最高法院关于安检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书递给工作人员,并说:我们律师和你们工作人员是平等的,和公诉人都是平等的,你们不需要安检,我们也不需要。法院人员仍狡辩说检察院公诉人要安检,律师也得安检。然后让已经进入法庭的公诉人又走出来所谓的“安检”一下。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没有带包安检。公诉人说她们没带包。律师说,如果我们发现庭上你们带包了,那我们就申请你退庭回避。这时,刑庭有个叫石岩的法官,催促律师赶紧安检好开庭。律师说:要让我们正常带包我们就进去,所有辩护的东西都在电脑里,没有资料如何辩护?石岩说:不进我们就开庭了。律师们不为所动,最后高志新做出让步,只看了一下律师们的律师证,就让律师们就进庭了。

高志新仍然阻止家属进庭旁听,六位法轮功学员只允许进去十三位家属旁听,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还是找了熟人跟高志新说情才允许进入的。

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郭洪霞、单金丽和儿子王东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两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五人接到起诉书。

这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抓后,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将卷宗移送到尖山法院,在法院停留十七个月,打回公安三次。
近日律师阅卷后,高志新又通知律师七天后开庭。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律师阅卷后至少十天后才能开庭,高志新给律师打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律师抗议,高说,已经定了,就这样吧,挂断电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案子到已经法院十七个月了,已经严重超期关押。案子到法院最多只能打回公安补充两次证据。但高志新在所谓的“协调”中,私自又将案卷不经检察院给了公安。每次律师要阅卷,高都说,案子还在协调中。这所谓的“协调”就是利用职权私自串通、捏造证据。

二零一四年十月,双鸭山公检法的所谓“上级”,为了立功,非法抓捕这些法轮功学员,为了制造所谓的“大案要案”,把抓到的这些人打成“团伙”,把她们自家的存款说成境外资金,制造舆论和影响,邀功请赏。

可是,在办案过程中,迫害者发现没有他们想象的证据,就捏造证据,可是,公检法毕竟还有很多不想与之为伍作恶的人,所以各部门互相推诿,迟迟拿不出证据,反复打回公安三次也没弄出什么。

高志新曾参与诬判三十名法轮功学员,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伤害,他们中有六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下达判决,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丽艳七年半、王东生七年、王玉芝四年、郭红霞三年半、单金莉三年、祖万海三年,其中单金莉和王东生是母子。下达判决后,尖山法院刑庭屡次到看守所找几名当事人谈话。十二月七日,尖山区刑庭庭长高志新亲自出马到看守所做法轮功学员“工作”,威胁说上诉对他们(她们)不利,企图阻止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双鸭山尖山法院非法开庭,判处法轮功学员张立军六个月,罚金二千元。审判长高志新参与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张立军遭诬判情况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4/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2172.html#18223231719-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9/黑龙江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法官阻当事人上诉-33911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25/双鸭山六法轮功学员被庭审-七律师做无罪辩护-33674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7/黑龙江双鸭山张丽艳等五人被关押两年-33639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2/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官诬判29名法轮功学员-331722.html
双鸭山市公检法图谋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4/双鸭山市公检法图谋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图)-310417.html
善良妇女被抬进法庭迫害(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9/善良妇女被抬进法庭迫害(图)-303776.html
黑龙江孙淑杰仍被非法关押 身心受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5/黑龙江孙淑杰仍被非法关押-身心受伤害-295609.html
中共法庭现形记(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6/中共法庭现形记(一)-280327.html
黑龙江双鸭山市法院阻挠上诉 善良妇女被劫入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6/黑龙江双鸭山市法院阻挠上诉-善良妇女被劫入狱-266612.html
黑龙江双鸭山市王关荣被迫害致死经过(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7/黑龙江双鸭山市王关荣被迫害致死经过(图)-259876.html
双鸭山司法系统配合610迫害胡其利(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5/210420p.html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胡其利被非法开庭陷害(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3/2102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