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82
编号:
E000049730
中文姓名:
曾义
姓名拼音:
[Ceng;Zeng] Y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地址:
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电话:84853044
分局纪检电话:028-84882816;
局长:邝光明;
国保大队电话:028-84882831;
国保大队大队长:邓效东,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玥、国保成员:杨飞、邓杞,曾杰,王太平,周华。
直接参与迫害的警察:
庞式博、黄加冰、闫超峰
蒋大洪手机:18081961752;1390823009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警察。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欲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李长利,于2009年1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曾义等两名警察来李长利家,在没有亲人的监护情况下,盘问李长利年仅5岁半的女儿李微红,企图寻找“证据”。

当时李长利家里只有一个离婚回来看小孩的兄弟媳妇。与警察一起来的还有蓝天幼儿园老师肖雪梅(孩子所在班的老师),一起诱骗孩子。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曾义等人为了获得迫害李长利夫妇二人的所谓“证据”,到李长利家,在没有亲人的监护情况下,盘问李长利年仅五岁半的女儿李微红;问完之后,叫李微红签字并按手印,以此作为“证据”。李长利的父母曾就此事找警察和幼儿园给个说法,但对于这个给孩子造成巨大伤害、严重违反《妇女儿童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最终也不给个说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义辩护撼法庭 法官无理仍强行诬判(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2/210901.html
成都警察为迫害父母,骗五岁孩子签字按手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6/1966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