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9779
中文姓名:
戴忠维
姓名拼音:
Dai Zhongw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武汉市公安一处(国保处):027─82832808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处)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处),原地址在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1#,后搬迁至张自忠路(原市公安局幼儿园),在江岸区交通大队隔壁,门口并没有挂牌子。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黄海喆、张宁、刘华、康宝、张懿旭和另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等,直接负责人:邱汉华。

国保:曾凡亮13349956169、张红13397156599、
李菊生13006385979、陈传全133971118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队长。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大法弟子闵长春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一科的黄海喆、张宁将他左右围住,打倒,按压在水泥地上,随即刘华、康宝五、六个人又过来了,对他拳打脚踢,将他的头踩在地上,使他手、肘、膝,脚、脸等处在水泥地上严重擦伤,几个月未痊愈,几年后还可见伤痕,同时全身多处被擦伤、打伤,青紫淤血,手臂遭严重扭伤。

暴徒将闵长春铐上手铐塞进一“的士”车里,劫持到附近一派出所,其头目邱汉华(队长)来看了一下,蒙住闵长春的头,又将其劫持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附近的一黑窝(说是“武汉市公安局大案要案审讯室”),用两副手铐把闵长春铐在专设的钢管上,只让穿一条短裤坐在水泥墩上,几天日夜不让睡觉,轮番审讯;其间,以五十多岁的戴忠维(队长)为首的警察殴打闵长春,用铁管(包上报纸、书)打,黄海喆还用茶杯里刚冲的开水倒在闵长春腿上,看他不动,就自己伸手试一试水温,被烫的受不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水电大学校友闵长春两入冤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