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张思东(宅电)(0454)2131008
公安局政保科科员:张淑义(宅电)(0454)2133089
公安局副局长室:(电话)(0454)2132464;(0454)2132465
黑龙江省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思东、柴金林、张树义、郭吉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后,积极充当邪党的打手,长期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迫害:勒索保金、威逼恐吓、监听监控、家属株连、跟踪录像、上门骚扰、抄家罚款、绑架关押、刑讯逼供等等等等,经他们手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上百人,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近三十人,非法判刑二人,并迫使多人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犯下了种种罪行。
恶警张树义在2000年没收了法轮功学员郑迎春400元现金。抚远县公安局也曾勒索郑迎春2000元保证金。郑迎春多次找有关部门,但都互相推脱,至今未还。
2001年4月25日下午孙运娜(吴美娥的女儿)被当时的政保科的张树义从家中骗到公安局然后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他们不放人。后同意把户口签出省,放人。一个多星期办完了,但张思东就不放人。张思东向孙运娜的弟弟勒索三千元,在放孙运娜的前一刻,张思东在公安局向孙运娜的父親勒索五百元。
2002年三、四间月被抚远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张思东、恶警张树义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戴忠、大法弟子邵殿印,在佳木斯劳教所受尽折磨。
2003年1月6日寒葱沟乡派出所恶警程颜龙带领抚远县公安局恶警张树义、张思东等从学校把戴忠抓走,再次送进佳木斯劳教所迫害,张思东扬言要把他整的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