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49869
中文姓名:
李培来
姓名拼音:
Li Peila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郯城县第六中学(郯城实验中学)
工作单位地址:
校长 李培来 1356299365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第六中学(郯城实验中学)校长。

2009年夏季,大法弟子孙德建、张丙兰夫妇的女儿孙新娟在夏季考试期间,从妈妈手里拿了几份真相资料放在了其学校--郯城县第六中学(郯城实验中学),目的是想告诉身边的老师、同学,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不要受谎言的欺骗。

2009年6月9日,郯城县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副校长徐祗路,向610 恶告16岁女中学生孙新娟曾在学校放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并指使班主任将孙新娟送到东关派出所被非法监禁和审讯。孙新娟在警察局恶警的关押、恐吓下,孙新娟被逼说出真相资料是从妈妈那儿拿的。随后郯城“六一零”、郯城警察国保大队朱军等非法抄家,绑架了孙德建、张丙兰夫妇,抢劫走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孙新娟被郯城“六一零”关进临沂市洗脑班一个月,最后被迫失学,外出谋生。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德建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刘玉红;郯城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凤堂,警察朱军、孙锦超、曲晓东、韩江雪、宋维亮、徐新飞;郯城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班主任王玉志;东关派出所所长徐春光,警察高秀梅;郯城县看守所所长赵波、警察杨首飞;临沂市洗脑班主任陈海。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炳兰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2009年11月3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六一零主任刘玉红;郯城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凤堂,警察朱军;郯城县看守所所长赵波;郯城县东关派出所所长徐春光;临沂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郯城法院院长王胜,审判长周振山、徐丽;郯城县检察院公诉人布玉连;郯城县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副校长徐祗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修炼法轮功的学生遭中共迫害综述(一)
https://www.dongtaiwang.com/dmirror/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修炼法轮功的学生遭中共迫害综述(一)-240017.html
山东沂蒙“官匪”恶行面面观(十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4/233990p.html
孙德建夫妇上诉 临沂中院拒公开二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0877.html
看看到底是谁真正在犯罪?-- 临沂市郯城县法院非法判张炳兰、孙德建夫妇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1/11/216069.html
女中学生在校传播真相 父母遭绑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1/2101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