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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吉林省舒兰法院对大法弟子杨俊琦的非法庭审,在大法弟子的正气及律师的正义辩护下,沦为中国司法界的一场笑话。
开庭前,法院法警执法犯法,给律师打电话提出两点违法要求:一是不能做无罪辩护,二是向法院提交辩护词。律师依法回绝:“我们不配合这种违法行为,不做违法辩护,没开庭哪来的辩护词?”吉林市司法处的人对律师说:“给他们(法院法官)一点面子,要维护地方政府,配合他们审判过程和结果。”被律师依法正义回绝。
开庭时,一女法警违法侵犯人权,要女律师去卫生间脱衣服检查。女律师义正辞严地回绝了法警的无礼要求:“这是侮辱人格,侵犯人权,这样做对犯罪嫌疑人尚且过份,何况对一位职业律师?”“虽然你穿警服,但你说的话不代表法律,你把法律文件拿出来。”
开庭时,杨俊琦被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律师指出:“我当事人无罪,按高院规定,该除去戒具。”使得杨俊琦的手铐脚镣依法被摘下。
在依法辩护过程中,审判长王钰霞无数次违法打断律师的依法辩护,六次威胁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将你驱逐出法庭。”律师指出:“你没有权力驱逐辩护律师,我受当事人委托依法辩护,没违法。如果你再执意这样,我也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旁听人发出压抑的笑声,法官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法官提出杨俊琦有六台电脑,律师说:“六台,多少台也是私人财产,没违反哪条法律。与本案无关。”
正义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出示提供杨俊琦被刑讯逼供的证据,经过法庭辩论,法庭出示了在市医院被抢救的病志,这说明对杨俊琦进行刑讯逼供是事实。
律师依法质问法官:“中国宪法、刑法哪条哪款规定法轮功是邪教?请出示法律条文。”法官无语,默认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律师依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大法弟子杨俊琦。
大法弟子高玉香家属为了减少迫害,雇了北京律师为她辩护,法院院长田洪润、副院长王险峰、庭长王钰霞怕律师把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事实曝光在舒兰百姓面前,以各种方式精神摧残、逼迫、威胁当事人,让高玉香放弃雇北京律师,高玉香在也承受不住这种摧残的折磨,她写下不情愿放弃雇北京律师。
二零一零年六月五日,舒兰市法院法官王钰霞通知高玉香女儿到法院,威胁她说:“你们不许找北京的律师,我们给你找律师。” 高玉香的女儿说:“我信不着你,再说我钱都花了,你能给我负责吗?”然后法官就让高的女儿签字写:“同意不找北京律师”,高的女儿不签,他们说你不签我们给你签,高的女儿说不允许,你要作假我就告你们去,王钰霞威胁说:“你要找北京律师,开庭我就不通知你!”
遭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
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的赵永才。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遭绑架的莲花乡法轮功学员曲洪祥,被冤判五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遭绑架的开原乡法轮功学员王洪方,被冤判三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