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宋静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绑架到烟台驻京办事处。随后被劫持回烟台。当时的烟台芝罘区党委书记魏秀田(此人后来因受贿被判刑十五年),指使宋静到原工作单位──芝罘区检察院,私设牢房,把宋静囚禁在单位二楼的一间会议室里。由女同事24小时轮流值守,严密盯着一举一动,被当成犯人对待,连上厕所都不让关门。
欺骗是中共的惯用伎俩。他们对一些法轮功学员说写个假保证,让我们交个差就完了,心里怎么想是另一回事,回家怎么炼,谁管得着。然后再拿这样骗来的保证去骗更多的学员,说某某站长、某某辅导员都“转化”了,就剩你了。制造出一种错觉,好像这世界只有你一个人还在炼法轮功,在被这十三亿人打击。
宋静一时胡涂,就违心地写了一份“保证”,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和“揭批书”,写了“保证”, 宋静仍然被监禁着。检察长张学恩对宋静说,因为她的事影响其的前程,要宋静去见见媒体,给单位挽回点“声誉”。 宋静以为可以借机帮助记者了解法轮功,澄清外面那些的谣言,就答应了。
随后,《烟台日报》、《烟台晚报》、《现代科学生活报》、《烟台电视台》、《大众日报》、《烟台广播电台》等几家媒体都来“采访”。 宋静如实地说,是因为相信修真善忍做好人才修炼的,大法是好的,只是政府不让炼了。宋静还反复说,希望能如实报导宋静的话。但是那些报导一份也没拿给宋静看。
张学恩还对宋静家人说,要想让宋静早点出来,要家人做一个锦旗送给他,当众对他表示感谢才行。单位还找来《现代科学生活报》等媒体记者照了送锦旗的几张照片,骗公众说什么“挽救了”法轮功学员,家人主动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