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49925
中文姓名:
张学恩
姓名拼音:
Zhang Xue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芝罘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9号 邮编264012
烟台芝公诉人:楼 峻(第一检察部 员额检察官) 电话:0535 3011421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其他主要责任人:
刘德平: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瑞伟:现分管主持全面工作 任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田梅: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任新闻发言人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岩:主管政治部,协助抓办公室宣传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胡洪超:分管第四检察部,协助抓办公室文字工作。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鹏:协管第四检察部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王丽梅:第一检察部 员额检察官
崔洪雁: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 额检察官
申晓燕: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城春: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罘区检察院 电话:0535 3011377 0535-30113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宋静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绑架到烟台驻京办事处。随后被劫持回烟台。当时的烟台芝罘区党委书记魏秀田(此人后来因受贿被判刑十五年),指使宋静到原工作单位──芝罘区检察院,私设牢房,把宋静囚禁在单位二楼的一间会议室里。由女同事24小时轮流值守,严密盯着一举一动,被当成犯人对待,连上厕所都不让关门。

欺骗是中共的惯用伎俩。他们对一些法轮功学员说写个假保证,让我们交个差就完了,心里怎么想是另一回事,回家怎么炼,谁管得着。然后再拿这样骗来的保证去骗更多的学员,说某某站长、某某辅导员都“转化”了,就剩你了。制造出一种错觉,好像这世界只有你一个人还在炼法轮功,在被这十三亿人打击。

宋静一时胡涂,就违心地写了一份“保证”,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和“揭批书”,写了“保证”, 宋静仍然被监禁着。检察长张学恩对宋静说,因为她的事影响其的前程,要宋静去见见媒体,给单位挽回点“声誉”。 宋静以为可以借机帮助记者了解法轮功,澄清外面那些的谣言,就答应了。

随后,《烟台日报》、《烟台晚报》、《现代科学生活报》、《烟台电视台》、《大众日报》、《烟台广播电台》等几家媒体都来“采访”。 宋静如实地说,是因为相信修真善忍做好人才修炼的,大法是好的,只是政府不让炼了。宋静还反复说,希望能如实报导宋静的话。但是那些报导一份也没拿给宋静看。

张学恩还对宋静家人说,要想让宋静早点出来,要家人做一个锦旗送给他,当众对他表示感谢才行。单位还找来《现代科学生活报》等媒体记者照了送锦旗的几张照片,骗公众说什么“挽救了”法轮功学员,家人主动送锦旗表示感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我所亲身经历的一次媒体造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69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