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0058
中文姓名:
孙志远
姓名拼音:
Sun Zhi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即墨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 0532-85559817
地址: 即墨市振华街150号 (邮编:266200)
近照:
家庭住址:
即墨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即墨市振华街150号 (邮编:266200)
电话: 0532-85559817 0532-85559891
刑事庭庭长孙志远
副庭长赵某
迫害事实:
即墨市法院刑事庭庭长。

山东即墨法院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对大法弟子田永健、范延启非法判刑。田永健被判八年,范延启被判十年。

从绑架到诬判的整个过程,邪党公检法都是在违法、秘密中进行,不但不通知家属,甚至当田永健家属打听到消息后,四次索要判决书,所谓法官都拒绝交出,惧怕被曝光罪恶。

青岛大法弟子田永健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前后被绑架,其家人自此就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田永健被非法关押在即墨看守所。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田永健家人找到即墨看守所,但狱警不让见人,但口头告诉家人:田永健已被判了八年,他不服,已上诉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田永健家人到即墨法院,找到刑事庭孙志远庭长要判决书,孙说:“九月二十三日判的,田永健被判八年,同时还有即墨的范延启被判十年,判决书不能给!”家人说因为什么判的?孙说:“法轮功嘛,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家人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的问题解释第182条“判决宣告后,法院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亲属”。孙说:“有法律依据也不能给!”家人后在十月十二日、十六日、二十三日共四次去向孙要判决书未果。

家人在十月二十三日去即墨看守所给田永健送衣服时,警方说:“田永健二审已下,维持原判,人已被送到济南监狱,现在你去也不一定能让你见人。”

就这样,一审在即墨法院,二审在青岛中级法院,从未通知家人,也未送达判决书,田永健就被非法判决了。据了解,田永健在即墨看守所曾绝食三、四次,抵制对他的非法判决,并遭警方野蛮灌食的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即墨法院诬判大法弟子田永健、范延启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0/30/2114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