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即墨法院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对大法弟子田永健、范延启非法判刑。田永健被判八年,范延启被判十年。
从绑架到诬判的整个过程,邪党公检法都是在违法、秘密中进行,不但不通知家属,甚至当田永健家属打听到消息后,四次索要判决书,所谓法官都拒绝交出,惧怕被曝光罪恶。
青岛大法弟子田永健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前后被绑架,其家人自此就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田永健被非法关押在即墨看守所。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田永健家人找到即墨看守所,但狱警不让见人,但口头告诉家人:田永健已被判了八年,他不服,已上诉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田永健家人到即墨法院,找到刑事庭孙志远庭长要判决书,孙说:“九月二十三日判的,田永健被判八年,同时还有即墨的范延启被判十年,判决书不能给!”家人说因为什么判的?孙说:“法轮功嘛,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家人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的问题解释第182条“判决宣告后,法院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亲属”。孙说:“有法律依据也不能给!”家人后在十月十二日、十六日、二十三日共四次去向孙要判决书未果。
家人在十月二十三日去即墨看守所给田永健送衣服时,警方说:“田永健二审已下,维持原判,人已被送到济南监狱,现在你去也不一定能让你见人。”
就这样,一审在即墨法院,二审在青岛中级法院,从未通知家人,也未送达判决书,田永健就被非法判决了。据了解,田永健在即墨看守所曾绝食三、四次,抵制对他的非法判决,并遭警方野蛮灌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