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楼区法院日前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许根元、黄佑军进行开庭审理。据悉开庭的当天一大早,湖南省岳阳市“610”办公室的一科长张皆红将几车保安、“610”人员,布置在法院周围,对所有上楼区法院的人进行拍照、摄像,并禁止大法弟子进去旁听。许根元的亲属10多人前往法院想旁听,只被允许三人作代表入场,许根元的侄女婿稍有异议就被法院内冲出来一名便衣掐住脖子摔倒在地,许的亲属们表示不许打人,结果许的三哥及另一名亲属也得到同样待遇。
开庭过程中,当公诉人李卫星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起诉法轮功学员许根元、黄佑军时,辩护律师张传利要求李卫星具体指出哪条法律写明了“法轮功是×教”。公诉人李卫星哑口,法官、国保人员面面相觑。二位辩护律师认为被告的罪名不能成立,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该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