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4日,大法弟子谭金会在兴隆场卖菜时,被广汉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斌、侯君林、新华派出所的李伟等几个人,绑架到广汉看守所,之后被广汉伪法院诬判三年刑。
二零一一年德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广汉市国保大队副队长侯君林。
二零一一年德阳市绑架洗脑关监五十七人:
罗世昌、古代琴、颜发英、张荣跃、罗世昭、张辉东、李淑琴、杨永会、刘元凤、舒琼仙、舒纪秀、吴光毕,刘光凤、张莉、史有群、谢久会、赵延珍、蒋泽英、冯英秀、邓德芝、吴粱、肖先珍、肖开萍、张耳秀、曾云凤、蔡华玉、黄世芬、陈从琼、蒋杨会、吴昭兰、刘庭元、冯书俊、潘小平、姓廖的、黄许镇一人(不知姓名)、射洪县一人(不知姓名)、绵阳市两人(不知姓名。有一年轻的当时被恶警踢伤,伤势很重)、云伯志、谢文模、李淑萍、邱菊元、吴素英、刘明德,蒋智秀,代全珍、赵廷珍、潘晓萍、蒋新秀(六十八岁)、蔡尚玉(六十多岁)、四川德阳市市医院一法轮功学员、谭金会、胥执春、万茂容、秦正秀、李淑容、曹桂英。
冤判七人:
余大香冤判四年、颜发英冤判三年、刘平冤判四年、叶启兵冤判三年、邱菊员、邱玉琼被各诬判三年,监外执行、辜继华被冤判三年,缓期执行。
谢久惠被内定劳教一年(因病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