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对大法弟子尹逊祯和许淑杰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尹琦非法庭审。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尹家亲人为其聘请的律师来到珠海开始了紧张的阅卷和会见当事人的工作,当律师由珠海第二看守所返回住地的路上,一律师接到斗门区法院审判长的电话,告知开庭时不让律师带电脑,法院给配备。
二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斗门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尹逊祯、许淑杰、尹琦非法开庭。整个法院戒备森严。院子里都是穿着警服的警察和着便衣的国保警察,他们面朝法院大门审视着进入法院旁听的每个人并窃窃私语,法警戴着白手套和耳麦,近三十人,参加旁听的人要从法警规定的路线进入法院院内,而且要把除钱包之外的一切通讯设备及证件上交,并用电子仪器进行全身搜查(那东西遇到金属就会尖叫)。律师在法院门口没等进院就有个法警手持摄像机对律师进行录像,律师严厉呵斥他不准录像,他不对律师录了,但还冲着进院的家属录像,在第一审判庭庭外有十几个着便衣的人拿着旁听证在交谈。
庭内旁听席上第一排早已坐满了人,(他们不允许家属做第一排)家属被允五个人进庭,其他的都是陌生的面孔,最初旁听人约三十人,审判长梁海波主持对尹家三人的非法庭审,律师看到有三个公诉人,当庭提出质疑。因为起诉书上只有一个公诉人,要求其他两位公诉人退庭,交涉后两名公诉人退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