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洪涛,王承富把李景华等大法弟子押回克东,并非法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邪党县委常务副书记辛华,还有齐市政法委的(具体名字不知道)、县公安局副局长梁志国、宣传部姓杨的、公安局毕广义、顾展超、王洪涛、王承富,还有姓刘的,第一派出所张明、吴国峰,还有好几个记不清了。他们不分白天黑夜,有时,不让李景华睡觉,连着非法审问、逼供,总共审问三十多次,并威胁家人送李景华劳教。家人为了避免李景华被劳教和早日放人,就给公安局的有关人员送钱。
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长于忠、副所长张贺云、管教王失园等恶警经常打骂李景华等大法弟子,不让炼功。卫生局长辛荣、副所长于晓芹、高英洲经常去看守所,逼李景华写“保证”。县里研究同意无罪释放,但辛荣不同意。后来李景华丈夫不容他们,才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无罪释放。释放时,王洪涛、王承富以交保证金名义,勒索李景华家三千元,不给收据(王承富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突发心脏病死亡,梁志国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心脏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