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他们集体向看守所提出要见县“六一零”头目。三月二十一日,王承富和姓杨的去看守所见他们。他们要求无罪释放,他们不但不放人,还威胁李景华家人说,他们闹狱。
要送劳教,李景华家又给县政法委员会的,县公安局的“六一零”送钱,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李景华被无罪释放。释放时,又以交保证金的名义,王洪涛,王承富勒索李景华家三千元。回家后,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别秋、第一派出所干警许世英、姓吴的、姓徐的、指导员杨××分别到李景华家恐吓,搅的李景华家和李景华的亲人都不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