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中央电视台播放对法轮功创始人造谣电视片,就有“一处”的身影。在最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判刑迫害中,收集的所谓证据也是由“一处”伪造后给检察院、法院,并在媒体上播放造谣的。由于“一处”长期参与破坏法轮功出版物的工作,非常清楚这些出版物的来龙去脉,资金流向,哪些书商在进行盗版,现任“一处”处长的徐中荃当时是主要负责法轮功书籍调查。
徐中荃通过政治嗅觉感到通过迫害法轮功资料能够名利双收,安排自己亲信把持法轮功资料调查,捞取资本。当然徐中荃也不是谁都敢碰,因为当初的出版合同在中国广电出版社手上,中国广电出版社知道这本书销量好,不愿放弃,一直在私下里印刷这本书。但在迫害法轮功时,“一处”在调查法轮功出版物时,徐中荃之流深知中共意图和迫害手段,他们一直不提中国广电出版社这个事,有意将这些资金算在法轮功创始人身上,欺骗民众。所谓敛财就是“一处”徐中荃参与造出来的谣。
1999年7月22日徐祥兰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徐祥兰和她丈夫王汉生在武汉的秘密审判中被判八年和六年监禁。这次秘密审判是由武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1999年12月23日开始的,宣判的罪名是组织和利用邪教触犯法律罪。参与迫害的责任人之一是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徐中荃。
武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绑架。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邓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中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