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05048
中文姓名:
姚春发
姓名拼音:
Yao Chunf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中卫县人寿保险公司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杨洁从97年3月进入中卫人寿保险公司,由于工作出色,98年被转为保险公司正式营销员,并通过了全国保险业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专业证书,公司和他签了十年的合同。

由于99年9月他去北京上访,被带回拘留一月,保险公司经理姚春发在公安局没有拿出任何文件,就宣布他被开除,并扣押了他的从业资格证书,姚春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行为。

因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有益国家人民的好功法,不是邪教,而且至今中国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是“邪教”。

保险公司经理姚春发违反了《宪法》第42条,非法剥夺中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所以他依法提出对本人的非法劳教因定罪法律依据不足,应依法撤消,并对本人及家人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给予赔偿及补偿。将在他被迫害一案中利用职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并提起公诉。依照《宪法》第二章第四十条规定,依法控告。

控告人杨洁
2004年12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自治区中卫县杨洁控告不法人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2/16/9151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