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50512
中文姓名:
王星辰
姓名拼音:
Wang Xingch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曹寺镇司法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河北青县曹寺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317-4061019;
司法所:0317-4061099;
迫害事实:
曹寺镇司法所人员,曾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
2000年8月份,大法弟子何庆会被转至王召庄派出所。曹寺镇派两个人专门看管。其中一人是曹寺镇司法所的王星辰。王星辰屡次喝完酒冲着何庆会打骂,此恶人专打何庆会的脸部,致何眼睛、耳朵被打出血,脸被打肿,甚至用墩布把儿往何庆会嘴里捅,把暖水瓶砸在他的头上。
在曹寺镇,以高永才、王星辰等为首办的所谓的洗脑班里,限制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不准出大院,甚至连去厕所都要请示,大法弟子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政保科向大法弟子勒索现金1000元。2000年底,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王召庄派出所私自闯入大法弟子的家中,谎诈欺骗大法弟子说是到镇政府谈两句话非法送入看守所,政保科又索取现金1500元。大法弟子被释放后,长期受监视、看管,使大法弟子无法正常生活,周围邻居也被搅得不安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青县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4/266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