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保卫处:马学军 0317-2765365 13603275227
学院派出所所长 郑军 13582678515、办0317-2765835、宅0317-2736860
保卫处 苏卫国 宅0317-2763664
保卫处 杨风荣 宅-03172765050
副院长 韩贵金13503179561、办0317-2764986、宅0317-2730995
学院办公室主任 张铬权 13833995225、办0317-2764956、 宅0317-2765169
薛采龙 办公室:0317-2765231,0317-2764991,13785799927
法轮功学员李爱华2002年因讲真相被邪党任丘法院诬判五年,政法委书记潘凤禹、610杨洪刚、保卫科科长李玉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学院邪党党委副书记潘凤禹,原610主任杨洪刚,保卫处处长李玉平的操纵下,2003年3月底,下午五点多钟,王长敏正在家中做饭。石化派出所的恶警郑军带领六、七个人闯入她家,声称有人举报她在家炼法轮功,说完就强行抄家,翻箱倒柜一阵折腾后,找出法轮大法师父一张照片、炼功带和一些师父早期讲法。
2003年10月底,华北石油管理局非法开办第八期邪恶的洗脑班。在恶党局处的指使下,学院副书记潘凤禹,原610主任杨洪刚,保卫处处长李玉平将王长敏挟持到洗脑班。
在十六大期间,职院迫使地方公安连手对法轮功学员曹素芳及其家人进行迫害,使法轮功学员曹素芳流离失所长达一年之久。学院副书记潘凤禹,原610主任杨洪刚策划了这场迫害。
2009年十一期间,华北石油秉承河北省旨意,以稳定为名,对油田所属单位:测井公司、总医院、渤海职业学院、运输等小区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时间长达四十余天。无论买菜,去商店都有1-3人不等跟着。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刑法上有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是犯法行为,要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此事由华北油田610(现改为稳定办)直接指使。劝积极参与的常国荣、吕宏伟、杨洪刚、马学军等再不要善恶不分,听信江氏集团的谎言去做坏事,给自己带来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