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1前的一天,以村主任伍淑华引路,带了六个县乡村三级公安人员,开着两部小车,驱车几百里到她现在住的地方,说是“看望”她,实质是违法干扰公民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他们私自未经允许,把她儿子的发廊照了相,私人居住地方也照了相,还要给左汝辉照相,他们哄骗说是拿回去交差,还再三叫她不要去北京,不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