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5
编号:
E000005064
中文姓名:
李素华
姓名拼音:
li su 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东河公安分局:
李志斌副局长 0472─3156338 手 机 0130395588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东河分局恶警李素华于2000年12月和610不法人员把赵勇再次送往五原劳教队强制迫害。(赵勇于2000年12月13日被劫持往五原劳教队,经过五原劳教队检查有高血压,高压245,低压145被拒收,又被东河看守所带到包头市蒙中医院检查患高血压、肝硬化。按国家法律规定应该取保就医)

2001年5月29日,李素华和被包头市东河区政法委610办公室的虞伟、巴彦派出所的民警们共三四十人,把赵勇与十几个大法弟子非法隔离在民兵训练基地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包头市退休教师赵勇夫妇被非法判刑 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922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