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50713
中文姓名:
景俊海
姓名拼音:
Jing Junhai
性别:
职务职称:
省委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现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历任陕西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历任邪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委副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历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府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今任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二一年一月兼任)。

景俊海任省长、书记期间,吉林省各地政法委、“610办公室”和公安部门继续采取欺骗宣传、胁迫、收买等卑劣手段,操纵社会各部门和基层政权、社区参与迫害法轮功。派出便衣、特务和收买社会渣滓、流氓,或采取蹲坑、跟踪、监听、监视等卑劣行径;或骚扰、恐吓、谩骂、挑拨、构陷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或在经济上勒索、罚款、非法扣发养老金、扣发工资、扣发补助等土匪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有的地区还人为的制造“大案”、“要案”当作“政绩”,绑架和羁押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从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对他们进行恐吓、威胁、摧残、折磨、迫害、致使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其邪恶手段残酷、下流令人不寒而栗,罄竹难书。

早在景俊海任陕西省副省长期间,就曾在全省奥运旅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开污蔑、栽赃法轮功。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吉林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景俊海要求全省政法委、公检法系统对迫害法轮功要“狠下功夫”。据不完全统计,在景任职期间吉林省至少有4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景俊海作为吉林省的省长、省委书记,对任期内吉林省发生的一切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的领导责任。

作为中共邪党吉林省委书记,主管中共吉林省政法委。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今在职期间,对吉林省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景俊海在职期间,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吉林省610头目、政法委书记有三个:侯淅珉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范锐平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李明伟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陕西省打击传销冬雷行动”电视电话会上,景俊海诽谤栽赃大法弟子“与传销勾结”,企图抹黑大法,迫害大法弟子。

一、景俊海在职期间发生的迫害致死吉林省法轮功学员主要案例:

案例1: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王庆文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王庆文,女,时年78岁,家住辽源市利源小区。因修炼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判三年迫害,监外执行。

二零二一年一天傍晚六点,辽源市南康分局将王庆文绑架到辽源看守所收监迫害。后来王庆文遭辽源市610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遭迫害。被迫害严重后,身体出现病业状态,被转到十监区(这个监区在监狱里叫医院监区,有严重病的,才调到这个监区)。

王庆文在监区医院里医治不了,监狱不得不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底将她送到外诊公安医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长春女子监狱通知家属王庆文已死亡;十月二十七日,王庆文的遗体在长春被火化;十月二十八日,王庆文的骨灰被运回辽源。吉林省女子监狱对外封锁消息,对外宣称王庆文患直肠癌或说是肺癌。

案例2:吉林省长春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付贵华 入狱不足两月即被迫害致死

付贵华,女,时年55岁,家住农安县烧锅镇。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吉林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绑架人数30余人,付贵华也是其中之一。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平梨树县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付贵华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元,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被四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付贵华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被拘禁在八监区一楼严管迫害,每天坐小板凳,不许购买日用品及食品,不许给家属打亲情电话,不许会见家属,也阻挠律师会见。监狱一直以各种借口阻挡家属会见,家属多方反应无果。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付贵华被迫害离世,时年55岁。

案例3:吉林省长春市31岁法轮功学员姜勇被公主岭监狱迫害致死

姜勇:男,时年31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绑架、构陷,后被非法判刑八年半。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吉林省结核医院向家属下达姜勇病危通知。后来姜勇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医院遭迫害,生命垂危。期间,家属曾多次找到长春市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和公主岭监狱的负责人,希望给姜勇办理保外就医,但吉林省政法委及610各有关部门却无人理睬,推诿不管。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大年初二,长春法轮功学员姜勇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医院遭迫害致死,时年仅31岁。

案例4:妻子陈庆兰被非法关押 吉林舒兰市孟祥富含冤离世

孟祥富,男,时年七十岁,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吉舒派出所赵岩、柴小五等六、七个警察闯入陈庆兰、孟祥富夫妇家,当着陈庆兰近九十岁母亲的面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经书《转法轮》、几本真相资料。六、七个警察在他们家骚扰三个小时左右。

五月十三日,又来两个警察猛烈敲门,陈庆兰为了避免邻居受干扰,把门打开。警察叫陈庆兰签字,陈庆兰不配合。

七月二十六日,吉舒派出所警察又非法闯入孟祥富、陈庆兰夫妇家非法抄家,陈庆兰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一天,下午五点回家。

八月二十三日早七点左右,舒兰国保警察有预谋的闯入孟祥富、陈庆兰夫妇家,当时陈庆兰去买早餐,没在家。陈庆兰九十岁的老母亲给警察开了门,陈庆兰回来正撞上警察。警察又非法抄家,把室内翻的一片狼藉,连床底都翻了,抢走两本法轮大法经书和多张五元真相币。陈庆兰的母亲受到惊吓,后被亲戚接走。

陈庆兰被非法关押在舒兰看守所,孟祥富到看守所去看望,工作人员告知已送吉林看守所,并扬言要判刑。孟祥富一次次受到惊吓,本来在监狱被迫害的身体虚弱,工资被非法停发,妻子又被非法关押。他每天以泪洗面,精神受到严重打击。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孟祥富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岁。

案例5:朝鲜族82岁老太安福子被枉判入狱迫害致死

安福子:女,时年82岁,延边电视大学退休副教授,住吉林省延吉市北山街。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安福子与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家学法时,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为身体原因,被“监外执行”。

三年多过去了(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延吉市公检法部门公然违法暗箱操作、出尔反尔、知法犯法,再次判安福子老人三年徒刑。

二零二一年九月下旬,时年80岁的安福子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吉林省监狱医院离世,时年82岁。

据悉,当时监狱方称安福子老人以肺积水在医院去世,要求家属签字同意火化。家属要求看尸体,被监狱方以疫情封闭为由拒绝。后老人遗体被匆匆火化,家属谁也没有见到老人尸体。

二、景俊海在职期间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案例1:吉林省长春地区16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绑架人数30余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平梨树县法院对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开庭,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判刑结果如下: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
孟凡军:男,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付贵华:女,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已被迫害致死);
于健莉:女,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东吉:男,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克民:男,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凤芝:女,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姜 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罚金五千;
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四,罚金三千;
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五,罚金三千。
二零二一年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四平市中级法院到四平市看守所,对孟祥岐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视频宣判,维持原判。

案例2: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12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610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长春市农安县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是由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的,此前七月一日,长春市政法委书记马延峰亲赴农安县部署非法抓捕行动,七月十三日,农安县政法委、610召开会议落实具体行动方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上午九点半,长春市德惠市610法院对8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院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而且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家属和律师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主审法官王荣富恬不知耻地说什么“公开审理”。还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视频开庭(其中一人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判决书下到看守所,非法判刑结果如下:

张秀芝:女、64岁,被冤判十年;
高晓岐:女、56岁,被冤判九年;
冯立齐:男,被冤判九年;
蔡玉英:女、66岁,被冤判九年;
吴冬梅:女、50岁,被冤判七年;
于姣茹:女、34岁,被冤判六年;
单为和:男,被冤判六年;
吕相富:男,被冤判六年;
赵秀兰:女、67岁,被冤判五年;
孙秀英:女、68岁,被冤判四年;
张敬元:男,被冤判二年;
孙凤仙:女、65岁,被冤判二年(已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长春市中法非法维持原判。

案例3、吉林省松原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冤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二分局国保大队邢志国(当时的队长)、孙衡飞(副队长)、赫鹏、刘幸等十几人,绑架五名法轮功学员:李万彪、郑春梅、卢正伟、王金波,还有一名学员走脱。

二零二一年,四名被非法判刑:李万彪被冤判2年罚金5000元、郑春梅被冤判4年6个月罚金10000元、卢正伟被冤判1年6个月罚金5000元、王金波被冤判2年罚金5000元。王金波因身体原因被非法监视居住,隔段时间就给检查身体,也想给送到看守所。

三、景俊海在职期间发生的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主要案例:

案例1、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2月19日绑架10多名法轮功学员

经由吉林省长春市政法委、“610”组织策划,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长春市公安局和二道区国保大队绑架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包括大量大法书籍等。

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晓华(延边图们市)、唐晓燕、刘影红、王启学、张春洁、陆金华、赵桂芝、张春丽、小廉、王敏、杨子、王秀君。

同时还绑架了唐晓燕母亲及姐姐唐晓红、王启学儿子、张春洁丈夫、张春丽丈夫及儿子、陆金华姐姐,他们都已回家。

案例2、吉林省长春德惠市公安局2月25日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公安局调动各乡镇派出所采取统一行动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现已知的有:谢云香、小贺、郑玉明和妻子、刘忠荣、王桂英、王秀琴、庄鸿艳、苏翠芝、李得成及马淑华夫妇,还把从农村来姐姐家串门的马淑花(常人)也一同绑架。

案例3、吉林省吉林市警察6月4日绑架30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吉林市多个区的派出所警察和国保警察出动,有预谋的非法统一行动,据可靠信息透露,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长期被警察非法监视、蹲坑。待警察掌握准确信息后,统一下手实施绑架。

已获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芳、王茵、李世刚、刘英华、尹福英、王绪(旭)敏、于丹江、米红、牟春香、王艳珍、夏桂花、姜瑞华、李文华、苏桂茹、付桂媛。同时米红的亲属及孩子也被非法搜家。

综上,景俊海,作为中共邪党吉林省委书记,主管中共吉林省政法委。2020年11月至今在职期间,对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其在职期间,追随中共和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据明慧网资料记载,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迫害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造成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6人被迫害致死、192人遭非法判刑, 864人遭绑架迫害, 1399人遭非法骚扰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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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副省长景俊海诽谤栽赃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4/214360p.html#091213223541-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