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50727
中文姓名:
谭洪超
姓名拼音:
Tan Hongcha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舒兰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舒兰大街29号 邮编:132600 电话区号:0432
舒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董民13604464567
舒兰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于国辉18843267666
舒兰市政法委书记:范瑞军
舒兰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汉明:13674423166

舒兰国保大队大队长 董其明 13504750006
教导员 戢艳辉 13944290155
副大队长 张学涛 13904440503
警察 武迎春 13704345616
警察 陈万友 13844299066
警察 金明熙 13944293366
警察 李甲哲 13843235599
警察 杨贺成 15124381483
警察 于平 1350475021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迫害时间待查,大法弟子杨红梅等共四名大法弟子一起发资料被举报、绑架。国保大队把他们四人带到公安局迫害。公安局后院一个屋子里,把杨红梅绑在一个铁凳子上,把左手从肩上背到背后,右手从腰部背到背后,两手铐上。用破布蒙在头上往后拉她的脑袋,破布正好勒在眼睛上很痛。前面一个人用拖布堵她的嘴,又一个人往她的鼻子里灌辣根,呛得她鼻涕眼泪一起流。反复多次,后又把她放到地上坐着,两腿伸直,用拖布杆在她小腿上用力来回擀,用毛巾铺在脚踝骨上,穿着皮鞋在上面揉,脚踝骨的肉好象被踩熟一样(至今没有知觉)。最后又把她绑在铁凳子上,移到墙边,面向墙,凳子两前腿支在墙上成45度角。四、五个人同时上来,有的用拖布堵嘴、有的用破布蒙住脑袋往后拉、有的灌辣根、有的拖布杆压小腿、有的用力摁两肋。参与迫害者有四、五人,其中包括谭洪超、李甲哲、李卓。大约第二天晚八点把他们四人送看守所,三十天后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舒兰市杨红梅自述被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8/21400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