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准备诬判大法弟子李艳群。李艳群家人请了辽宁省天邦律师事务所正义律师翟义和为李艳群做无罪辩护,然而法庭不顾律师所述。虽然说当庭休庭,但是后来秘密判决,诬判李艳群十年。李艳群不服,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在“六一零”胁迫下维持原判。参与迫害李艳群的有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安分局王杰、岳华等不法人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晚七点多,龙港区公安分局由王杰(局长)亲自带队,开着三辆车、十多名警察(有协警,其中一人警号954427)、梯子,强行闯入大法弟子宫昌兰住处,将宫昌兰夫妇绑架,期间一个高个协警一拳将宫昌兰的丈夫右眼打红。恶警抄走大约五万元人民币、笔记本电脑一台、随身听三个、其他物品若干。宫昌兰的丈夫于九日下午闯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