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子波、孙绍荣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因去农村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被非法判刑。
参与迫害人员: 战志刚、金明恒、姜殿忠(五常市国保大队);孙德方(五常市检察院)。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子波(男,五十多岁)和孙绍荣(女,五十多岁,家住五常市内)二人在山河镇郊,向世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五常市国保大队的战志刚、金明恒、姜殿忠等绑架后劫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五常市国保大队、610又与五常市检察院孙德方等人串通,将那子波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大庆监狱三大队遭受迫害;孙绍荣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哈市女子监狱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