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0780
中文姓名:
姜殿忠
姓名拼音:
Jiang Dianz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五常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五常市国保大队。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子波、孙绍荣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因去农村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被非法判刑。

参与迫害人员: 战志刚、金明恒、姜殿忠(五常市国保大队);孙德方(五常市检察院)。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子波(男,五十多岁)和孙绍荣(女,五十多岁,家住五常市内)二人在山河镇郊,向世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五常市国保大队的战志刚、金明恒、姜殿忠等绑架后劫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五常市国保大队、610又与五常市检察院孙德方等人串通,将那子波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大庆监狱三大队遭受迫害;孙绍荣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哈市女子监狱遭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4/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269750.html
黑龙江省五常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2136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