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50803
中文姓名:
郭丽华
姓名拼音:
Guo Li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沙河口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1号
邮编:116021
电话:0411-83891111、0411-83891001
检察官:汪辉(公诉人)负责案件起诉人:411-83891055
检察官:常亮 0411-83891112韩绍兴(音同。女性)负责案件起诉人,常亮是迫害杨淑玉的直接责任人。
路林勋(检察长):411-89891133
郭丽华(检察长):411-84587999
余明勇(副检察长):411-84388777
苏斌(副检察长):411-84388222
近照:
家庭住址:
沙河口区检察院
汪辉(公诉人)负责案件起诉人:411-83891055
韩绍兴(音同。女性)负责案件起诉人
路林勋(检察长):411-89891133
郭丽华(检察长):411-84587999
迫害事实:
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王永航律师的责任人被记录在案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0/225129.html
迫害大连律师王永航的相关单位的电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7/213956.html#09126231930-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