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大法弟子梅雄兵从江西省九江市坐火车到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回家后,梅雄兵回蔡山镇派出所上班,结果被非法软禁十余天。所长吴登奇、指导员陶登九逼迫他写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三书,梅雄兵不妥协。之后,梅雄兵便调到蔡山镇胡世柏管理区分管治安兼出纳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晚上,梅雄兵到学员家串门,蔡山镇派出所恶警闯入绑架了几名法轮功学员,梅雄兵骑自行车走脱。恶警吴登奇、陶登九听说他走脱,亲自开警车去追,在路上将梅雄兵绑架到蔡山镇派出所。恶警吴登奇指使一实习警察,用手铐把梅雄兵铐在楼梯的过道上两夜一天,不给吃饭、喝水;之后劫持到黄梅县第二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敲诈三百元才放梅雄兵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大法弟子向凤娥进京上访,蔡山镇派出所恶警吴登齐(任所长)指使几名恶警把她与另几名大法学员从蕲春派出所绑架到蔡山镇派出所。一到派出所,指导员陶登九(音)、熊雄(同)等五名恶警同时围上来毒打她,恶警陶登九用手电筒打她的太阳穴,另几名恶警对她拳打脚踢,把她打倒在地后,恶警们用脚在她身体上踩。打了一个小时,她被打的全身大面积青紫,旁边的人吓得发抖。在派出所折磨二十四小时才把她放回家。